2018年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统考)

日期:2018-05-24 10:13

 

2018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8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 2859 号;杨浦校

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 51 号。

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少儿艺术方向、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包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杨浦校区,其他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 校 名 称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 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办编印的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且高不超过 20 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学校无加试要求,无单科成绩要求,专业志愿间无

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

 

 

 

住宿费标准

宝山校区2400 元/年,六人空调间。杨浦校区2100 元/年,六人空调间。[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在校期间学费贷款全额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

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66761067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cn

招生处(办)官网:zs.***.cn

咨询电话:021-66761012,,021-36020098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