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在吉林省文科体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科体育考生12人,文化课高分:349分,低分:325分;专业课高分:90.35,低分68.58。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吉林省理科体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体育考生40人,文化课高分:369分,低分:295分;专业课高分:89.43,低分67.17。完成计划。
三、我院在吉林省的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史类考生435人,录取成绩高分:474分,低分:411分,完成计划。
四、我院在吉林省的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工类考生403人,录取成绩高分:468分,低分:382分,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