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与设计学类
I.考试性质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学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类统考)是为普通高校招收美术学与设计学类专业人才而设置的选拔性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
II.考核目标与考试科目
美术类统考注重考查美术学与设计学类专业基础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艺术素养(包括审美能力、造型能力和表现能力等)。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
素描: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造型能力(构图、结构、比例、透视、体积、空间、明暗、质感)和表现能力。
色彩: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感受能力(色调、色相、冷暖、明度、纯度、环境色)和表现能力。
速写: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在较短时间内对人物的动态(结构、比例、透视)、画面构成关系、人物动态组合与道具及环境的感知能力和表现能力。
III.考试分值
美术类统考的总分为素描、色彩和速写三科得分之和,总分300分。
素描、色彩和速写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Ⅳ.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素描
(一)考试内容范围
静物、石膏头像、人物头像。
(二)考试形式
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根据提供的图片等相关资料完成规定内容。
(三)考试时长
考试时长为180分钟。
(四)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 答卷纸;(考场提供)
2. 黑色铅笔或黑色炭笔;(考生自备)
3. 画板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 不得在答卷上使用任何固定液体。
二、色彩
(一)考试内容范围
静物、风景。
(二)考试形式
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根据提供的图片等相关资料完成规定内容。
(三)考试时长
考试时长为180分钟。
(四)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 答卷纸;(考场提供)
2. 水彩、水粉或丙烯材料;(考生自备)
3. 画板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 不得在答卷上使用任何固定液体。
三、速写
(一)考试内容范围
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动态与道具及环境的组合。
(二)考试形式
现场速写、默写、现场速写与默写相结合、根据提供的图片等相关资料完成规定内容。
(三)考试时长
考试时长为30分钟。
(四)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 答卷纸;(考场提供)
2. 黑色铅笔、黑色炭笔、黑色墨水钢笔、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马克笔;(考生自备)
3. 画板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 不得在答卷上使用任何固定液体。
I.考试性质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包含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专业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考查考生的演唱(奏)能力、识谱能力、听觉分析能力与音乐基础理论,选拔具备学习音乐专业基本条件和潜能的学生。
II.考试科目、形式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按照专业方向分以下两类:
1.音乐学专业方向
2.音乐表演专业方向
(1)声乐方向
(2)钢琴、器乐方向
III.考核目标、内容及要求
一、声乐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和音乐表现等。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1. 音乐学类考生自选曲目1首,音乐表演类考生自选曲目2首,作品内容积极健康;
2. 现场演唱。
(三)考试要求
1. 曲目为中外歌剧、音乐剧选段,须按原调演唱,否则将予扣分;
2. 考生须背谱演唱,否则将予扣分;
3. 考点统一提供钢琴伴奏(乐谱自备),通俗演唱自备伴奏。
二、钢琴、器乐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钢琴、器乐演奏水平和音乐表现等。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1. 音乐学专业方向考生自选曲目1首(乐曲或练习曲),音乐表演专业方向考生自选曲目2首(乐曲和练习曲各1首);
2. 现场演奏。
(三)考试要求
1. 考生演奏的速度不得低于每首曲子规定的低速度,否则将予扣分;
2. 作品中的反复段落不需反复;
3. 考生须背谱演奏,不使用伴奏,否则将予扣分;
4. 考点统一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5. 钢琴、器乐考生须参加视奏与视唱考试。
三、视唱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视谱即唱中的音高感、节奏感、乐感等音乐素养。
(二)考试内容
1. 五线谱视唱(50%)
(1)谱号为高音谱号;
(2)拍子为2\4、3\4、4\4、3\8、6\8拍,长度8小节以内;
(3)调式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以及中国民族调式;
(4)唱法为固定唱名法和首调唱名法均可;
(5)节奏主要为基本节奏。
2. 简谱视唱(50%)
(1)拍子为2\4、3\4、4\4、3\8、6\8拍,长度8小节以内;
(2)调式为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以及中国民族调式;
(3)唱法为首调唱名法;
(4)节奏主要为基本节奏。
(三)考试形式
现场即时视唱五线谱和简谱各一条。
(四)考试要求
1. 视唱不可延时过多,不可中断两次以上;
2. 考生可自行定调视唱。
四、视奏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视谱即奏中的综合音乐素养。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根据乐器种类,现场即时视奏相应的视奏题,长度为一个乐段以内。
(三)考试要求
根据正常的演奏速度视奏,不可延时过多,不可中断两次以上。
五、练耳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和记忆能力。
(二)考试内容
1. 音组:包括多音组的音高判断;
2. 音程:包含音程宽窄、性质及协和性判断;
3. 和弦:包括原位三和弦、转位三和弦、原位七和弦;
4. 节奏:包括2\4、3\4、4\4、3\8、6\8拍子,含各类基本节奏型;
5. 旋律:包括2\4、3\4、4\4、3\8、6\8拍子,含各类音型,调式有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以及中国民族调式。
(三)考试形式与计分
1. 闭卷,笔试;
2. 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
3. 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折算计入总分。
六、乐理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音乐基础知识。
(二)考试内容
1. 音乐常识(约30%)
主要考查与作家、作品、创作等相关的音乐常识。
2. 基本乐理(约70%)
(1)声音的基本属性;
(2)记谱法:主要考查常用谱表、音符休止符、音名组别等;
(3)音乐常用记号与术语:主要考查速度力度记号、演奏法记号、表情术语、省略记号、装饰音等;
(4)节奏节拍:主要考查节奏节拍相关概念、拍子类型、常用节奏型、音值组合法等;
(5)音程与和弦:主要考查音程中自然音程、变化音程、音程协和性的识别,各种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转位形式的识别;
(6)旋律调式分析:主要考查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以及中国民族调式的识别。
(三)考试形式与计分
1. 闭卷,笔试;
3. 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折算计入总分。
(四)主要参考书目
1. 中学音乐教材;
2. 李重光编著:《音乐理论基础》,人民音乐出版社。
特别提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将取消视奏科目,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视唱科目考试。
(来源: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