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日期 | 负责单位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10月10日前 | 各学院 研究生处 | 审查拟接收的推免生材料: 1、《广东海洋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该表必须是有推免生推荐学校推免生管理部门签字盖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而且内容填写完整; 2、申请者个人陈述1份;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证明; 5、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本部分材料不作为审查时必须提供内容)。 |
10月10日 至15日 | 各学院 研究生处 | 一、向研究生处研招办反馈拟同意复试的上述推免生资料的审查情况,做好推免生复(面)试准备工作。 二、组织经审核同意的推免生复试: 1、推免生复(面)试前须查证,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历年在校成绩单 2、组织拟接收的推免生到校医院体检(10月9日-13日) 3、经复试和体检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都一定要在规定时间进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 |
10月15日前 | 各学院 | 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审批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本单位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2、各学院报送《申请表》(附件二,含推免生申请材料)、《复试登记表》(附件三,含复试记录)、《广东海洋大学拟接收推免生审查汇总表》(附件四)等。 |
10月13日前 | 校医院 | 反馈拟接收的推免生《体检表》和体检结果反馈。 |
10月15日 |
研招办 |
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挂网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