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在中国2000多所高校中综合排名位列前20名之列,根据近年U.S.News等知名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厦门大学位居内地高校第12位。厦门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校园依山傍海、风光秀丽,被誉为全球美的大学校园之一。
厦门大学坚持式办学,实施国际化战略,积极参与多边和全球性教育合作。目前,我校已与英、美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近300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我校已与台湾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等建立校际交流关系,开展教师互访、学生互派、暑期夏令营、科研合作等实质性交流合作。目前在校海外学生3000多人,其中港澳台侨学历生800余人。随着我校综合办学实力的增强和海外知名度的提升,我校已成为港澳台侨学生赴祖国大陆求学的首选高校之一。
一、报名资格
1.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 需参加 2019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3. 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9年香港学生免试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 考生于2019年3月1日-3月20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n/)进行网络预报名,填报厦门大学。网上预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内容,并于5月31日前上传学习概览。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 4 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2. 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3月11日-3月29日(星期日及香港公众假期除外)期间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电话: 0852-25424811)进行现场确认,并缴付报名费用。考生须按要求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报名表;
(2)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3)学习证明材料:学习成绩证明、获奖证明、校长推荐信、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学习概览复印件等。
注:考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报名点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凭考生身份证件影印本、代报者本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考生电子照片(JPG 格式,像素为 168*240 ,文件大小35K以内。如考生已将照片上传至预报名系统则无需提交)代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确认。每位代报者只可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在5月31日前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香港免试生35人,我校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序号  | 
     所属学院  | 
     招生大类  | 
     招生计划  | 
     专业名称  | 
     学科门类  | 
     招生科类  | 
    
1  | 
     人文学院  | 
     人文科学试验班(含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人类学)  | 
     4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文理兼收  | 
    
戏剧影视文学  | 
     艺术学  | 
    |||||
汉语言  | 
     文学  | 
    |||||
历史学(含世界史方向)  | 
     历史学  | 
    |||||
考古学  | 
     历史学  | 
    |||||
哲学(含国学方向)  | 
     哲学  | 
    |||||
人类学  | 
     法学  | 
    |||||
2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学、广告学、传播学)  | 
     5  | 
     新闻学  | 
     文学  | 
     文理兼收  | 
    
学  | 
     文学  | 
    |||||
广告学  | 
     文学  | 
    |||||
传播学  | 
     文学  | 
    |||||
3  | 
     外文学院  | 
     英语  | 
     3  | 
     英语  | 
     文学  | 
     文理兼收  | 
    
日语  | 
     日语  | 
     文学  | 
    ||||
法语  | 
     法语  | 
     文学  | 
    ||||
俄语  | 
     俄语  | 
     文学  | 
    ||||
德语  | 
     德语  | 
     文学  | 
    ||||
西班牙语  | 
     西班牙语  | 
     文学  | 
    ||||
4  | 
     法学院  | 
     法学类  | 
     4  | 
     法学  | 
     法学  | 
     文理兼收  | 
    
5  | 
     公共事务学院  | 
     公共管理类(含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社会学、行政管理)  | 
     3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法学  | 
     文理兼收  | 
    
社会工作  | 
     法学  | 
    |||||
社会学  | 
     法学  |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
6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类(含金融学、经济学、财政学、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  | 
     5  | 
     金融学  | 
     经济学  | 
     文理兼收  | 
    
金融工程  | 
     经济学  | 
    |||||
保险学  | 
     经济学  | 
    |||||
财政学  | 
     经济学  | 
    |||||
税收学  | 
     经济学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
国际商务  | 
     管理学  | 
    |||||
经济学  | 
     经济学  | 
    |||||
统计学  | 
     理学  | 
     理工  | 
    ||||
经济统计学  | 
     经济学  | 
    |||||
7  | 
     管理学院  | 
     会计学(含会计学、财务管理)  | 
     4  | 
     会计学  | 
     管理学  | 
     文理兼收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科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
酒店管理  | 
     管理学  | 
    |||||
管理科学  | 
     管理学  |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
8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通信工程)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理工  | 
    
网络空间安全  | 
     工学  |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
通信工程  | 
     工学  | 
    |||||
9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含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 
     1  | 
     软件工程  | 
     工学  | 
     理工  | 
    
数字媒体技术  | 
     工学  | 
    |||||
10  | 
     医学院  | 
     中医学  | 
     4  | 
     ★中医学(五年制)  | 
     医学  | 
     理工  | 
    
注: 1. 我校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按专业大类进行培养。即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大类学习通修课程,二、三年级通过选修专业或方向性课程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或方向。
2. 凡有“★”标识的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3.我校医学院在翔安校区,以上其他学院在思明校区。
四、录取
2019年7月下旬我校将根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和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从符合我校低录取标准的学生中,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的低录取标准为: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3 、 3 、3、 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达到第3级,通识教育科达到第 2 级。
五、学费
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除以下学院外,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元。软件学院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5460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人每学分400元,每学年约为40学分。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
六、住宿
学校安排校内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800-1200元,4-6人/间。我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奖学金
1.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14年7月推出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资助计划),提供资助给在指定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课程并通过入息审查的香港学生(称「经入息审查资助」),每名通过入息审查的学生根据其需要可获每年港币 15,000元的全额资助,或港币 7,500元的半额资助。该计划于2017/18学年起新增「免入息审查资助」,符合资格的学生每学年可获港币5,000元的定额资助。资助款项按?发放,资助?期为有关学生在指定内地院校就的学士学位课程的正常修业期。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只可在同一学年内接受「经入息审查资助」或「免入息审查资助」二者其一。此外,2017/18学年起,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还设立「勉力助学金计划」(「助学金计划」),旨在资助有经济需要的香港学生于内地院校就读学士学位课程期间的实习开支,包括住宿、膳食及交通等费用。具体申请资格和条件请详询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
2.学生入学后可申请教育部、“宝钢教育基金会”等面向台港澳学生设立的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各类优秀生奖学金。
八、入学与资格复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3.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香港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管理及毕业
1.在校港澳台学生的教学管理采取与大陆学生趋同化的管理模式。
2.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十、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86(0)592-2187199 2188375 邮箱:zs@***.cn
传真:+86(0)592-2180256 网址:http://zs.***.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