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单招入学考试章程(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收费标准)

日期:2018-11-17 08:41

2016年河南省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河南省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827
第五条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邮政编码:410004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民政部和湖南省政府共建,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考试方案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已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在河南省单独招生计划为5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第四章。
第十三条单独招生学制及学历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16年6月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
第十四条报名时间及形式
1报考方式:考生登录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单招考试报名。考生需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我校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
2 填报志愿时间为: 2016年3月22日9时至23日18时(全省统一时间)
3、报名资格确认(领准考证)时间4月9日9:00-17:00
4、报名资格确认地点:河南省民政学校(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12号)
5、报名考试费:80元/人
6、网上报名时考生在系统中不需要选择专业,只需要在领取准考证时确定填报的专业(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第十五条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1、考试方式:我校单独招生采取“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考试形式。命题、组考与评卷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文化考试:科目为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文、理科普高考生及中职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2)综合测试:满分15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形式我校将在单招网()上公布。报考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数码影像方向)、艺术设计(时装设计方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美术专业加试,满分150分,自备绘画工具,铅笔、水粉、水彩、色粉、蜡笔等均可。
2、考试时间:4月10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3、考试地点: 河南省民政学校(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12号)

第十六条录取
1、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单独招生计划“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2)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取得联系,按学校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单招网()。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校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优惠政策
(2)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拟对高中或中职阶段在篮球、乒乓球、健美操、田径、羽毛球等项目达到以下竞技水平或获得以下荣誉的考生在总分中给予适当加分:
a)获得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者,加20分;
b)参加全国性比赛(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比赛名称为准)获得前八名者,加20分;
c)参加省级比赛(以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公布的比赛名称为准)获得前八名者,分别加20分(第一、二、三名)、15分(第四、五、六名)、10分(第七、八名);
(3)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拟对高中或中职阶段在声乐、器乐、舞蹈等项目获得以下比赛荣誉的考生在总分中给予适当加分:
a)参加全国性比赛(以教育部、国家文化总部公布的比赛名称为准)获得前八名者,加20分;
b)参加省级比赛(以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公布的比赛名称为准)获得前八名者,分别加20分(第一、二、三名)、15分(第四、五、六名)、10分(第七、八名);
c)参加市级比赛(以市教育厅、市文化局公布的比赛名称为准)获得前八名者,分别加15分(第一、二、三名)、10分(第四、五、六名)、5分(第七、八名);
第十八条奖、贷、助措施: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四章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学院

国标代码

专业及方向

学费

计划

社会管理学院

690201

民政管理

3850

 

 

 

 

 

 

 

 

 

 

 

 

50名

540703

物业管理

4600

690303

婚庆服务与管理

3500

690201

民政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

3850

社会工作学院

690101

社会工作

3850

6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3850

620804

心理咨询

3850

6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3500

医学院

620201

护理

4620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4200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养老机构管理方向)

3850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健康管理方向)

3850

620502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4200

殡仪

学院

690305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3850

690305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设计与管理)

3850

软件

学院

610205

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

7800

610205

软件技术(移动互联网开发方向)

7800

610205

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方向)

7800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管理方向)

7800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方向)

7800

电子信息工程方向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5060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0

54040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4600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4600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0

外语

学院

670205

商务日语

3520

600405

空中乘务

8000

670202

商务英语

3520

640101

旅游管理(英语方向)

4600

640101

旅游管理(韩语方向)

4600

690205

公共事务管理(学前英语方向)

3500

文化传播学院

660214

传播与策划

5500

660206

影视编导

7500

680503

法律事务

3500

670301

文秘

3520

艺术

学院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7500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7500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7500

650101

艺术设计

7500

650105

产品艺术设计

7500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方向)

7500

650101

艺术设计(数码影像方向)

7500

650101

艺术设计(时装设计方向)

7500

商学院

630302

会计

3850

630203

证券与期货

3850

630701

市场营销

3850

630801

电子商务

3850

6305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00

630903

物流管理

3500

 

注:以上收费标准系2015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2016年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五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王波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85572744(兼传真)
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 410004             联系人:曾老师  卢老师
网址:

2、河南省民政学校(考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3365986、63964823    联系人:秦老师  朱老师
地    址:河南省民政学校(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