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补充说明

日期:2018-11-03 16:29

1.若拟录取考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本人须填写“南京财经大学2017年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表”(见附件),于2017年4月14日前本人送交(不得代交)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行政楼704,或通过传真(025-86718665)形式提出申请,我校将补录其他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

2. 拟录取考生通信采集系统预计在5月1日前后开通,请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和推免生)关注官网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