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7号),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今年继续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我校将进行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具体以学校复试工作办法相关安排为准。
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类别 | 分数要求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总分500分:不低于180分 |
总分300分:不低于120分 |
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