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人文学院“硕博连读”录取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硕博连读”招生考试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学院工作实际,特制订办法如下。
一、录取原则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以及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思想品德等考核的情况,择优录取。
-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笔试、面试,及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组长:张涌泉
副组长:李翔翔、李圣华
成员:张法、黄灵庚、张先亮、高玉、方卫平、陈青松、莫世亮
三、初试及复试时间
报名条件及要求详见《浙江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院综合考核时间:2018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
1.笔试:考试科目为各研究方向的专业内容。研究方向:01文艺学,02中国古代文学,03中国现当代文学,04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儿童文学,06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7汉语言文字学,08中国古典文献学。所有专业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闭卷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2.面试
面试包括科研成果考核和专业学术能力考核两部分。科研成果考核占30分,专业学术能力考核70分,总分100分,每人不少于30分钟。
科研成果考核,由面试考核小组结合考生提供的相关科研成果材料,综合判断考生科研基础和学术潜力。专业学术能力考核,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侧重考查申请人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由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考核,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由思政考核小组负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