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招收免试生的通知
根据《2018年浙江省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学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 (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的高校专升本,具体办法按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附件2)执行。
拟申请的考生请在2019年1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寄到我校院,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
2.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3.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浙江省高校免试专升本申请表。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城北路西段709弄-1号宁波大学学院学历部202室,邮编315016,联系电话0574-87220013。同时将前三项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 nickson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