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高级技工学校助学政策

日期:2019-02-12 22:58

 

★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免学费政策调整为:公办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免除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

★  太白县、麟游县、千阳县、陇县、扶风县等陕西省集中43个连片特殊贫困困难县农村户籍学生,全部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其余县区学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学院在校生的20%可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

   ★参加劳动预备役培训的学生,每人每年可享受2000元的生活费补贴。

   部队复转干部及退役士兵可免费来学院参加技能培训。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意见》规定,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的毕业生享受大专生同等待遇。

   ★根据《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的规定》,我院毕业生已被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首次授衔及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