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 受到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 , 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务工作能力。
学分要求:学生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4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必修课43学分、通识选修课12学分,专业必修课55分、专业选修课30分。
宪法学、法学导论、婚姻法与继承法、中国法制史、民法总论、刑法总论、国际公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分论等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也可从事律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