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学院关于2019 年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考试的通知
已申报广西教育学院2019 年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考试的同学,请持身份证于2019 年4 月13 日上午8 点20分前到我校南校区教育大厦 18 楼报到(南宁市鲤湾路 17 号),已缴费的考生于考试当天领取《广西教育学院2019 年对口招生申报信息确认表》和准考证。未交费的同学可现场交费再领取准考证。如有未详事宜请电话咨询0771-5656985。考生的相关信息可登陆我校官网查询。
温馨提示:附加分项目
1. 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 分。
2. 具有中职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100 分。
3. 在国家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者,加50 分;获得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20 分、10 分、5 分。
4. 在全区范围内,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 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 10 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 分。
5.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 分。
6. 烈士子女考生,加20 分。
同时符合“1”、“2”、“3”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 100分。同时符合“4”、“5”、“6”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 20 分。同时符合“1”、“2”、“3”、“4”、“5”、“6”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 1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