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中本贯通招生转段办法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浦东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浦东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我校2019年中本贯通本科阶段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 ||||
专业 | 招生人数 | 层次 | 学制 | 备注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不超过23人 | 本科 | 四年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不超过20人 | 本科 | 四年 | |
无男女比例限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色盲不取。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本校中本贯通转段考试招生仅限上海电力工业学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和“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中本贯通试点的中职阶段三年级学生报考。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考试安排
1. 2019年5月(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文为准),全市统一文化课考试(即“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文化课考试由“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语、数、外三门科目组成,每门100分,满分300分。
2. 5月18日,技能水平测试。技能水平测试由我校组织实施,满分300分。技能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学生所学专业涉及的基础理论知识、职业素养、实践操作以及解决实际问题所需知识与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包括两门考试内容:理论基础(150分)、专业基础(150分)。具体内容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 | 时间 | 地点 |
上海市 “三校生”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 详见准考证 | 详见准考证 |
技能水平测试 | 2019年5月18日 |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 |
十二、录取规则
1. 作为录取依据的转段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技能水平测试成绩。
2. 考生转段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转段资格线。
3. 转段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将不予转入本科阶段学习:
(1)考生须完成中职阶段学业,成绩合格;
(2)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的技能水平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组织实施的技能水平测试合格线。具体内容如下:
考生的技能水平测试成绩需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① 技能水平测试总成绩≥“三校生”上海市统一文化考试录取控分线÷“三校生”上海市统一文化考试满分×学校技能水平测试满分
②技能水平测试中任意一门单科测试成绩不得低于该单科所有考生平均成绩的60%,即理论基础测试成绩≥理论基础测试平均成绩×0.6且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专业基础测试平均成绩×0.6
注:如考生的上海市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未达到上海市录取控分线,则该考生的技能水平测试成绩不参加技能水平测试各单科平均成绩的计算。
4.对未达到转段资格线、文化考试录取控分线或技能水平测试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转段),所产生的计划余额将转入秋季招生计划。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一大批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中本贯通本科阶段转段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 021-61655040/021-35304279(暑假期间)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cn/
招生办官网: http://zs.***.cn/
咨询电话:021-61655105
十七、其他须知
1.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信息均通过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本转段办法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关于中本贯通有关文件以及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