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9届毕业生离校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川师就[2019] 1号),我校2019届毕业生将于2019年6月27日派遣离校。为确保毕业生离校各项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2019届毕业生要认真阅读《四川师范大学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实施方案》,并切实完成各个时间节点的离校事项,以确保毕业离校手续的顺利办理。
二、学校招生就业处定于2019年6月14日开始编制《四川师范大学2019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并于6月25日报送省教育厅审核与签发就业报到证,6月27日至7月1日清理与邮寄毕业生档案。据此,我们将于6月27日11:00至7月1日暂停受理毕业生签约与就业咨询事宜。为此,需要办理签约事宜的毕业生应自行调整签约与就业咨询时间安排,避开暂停办理时段。
三、为避免不必要的改签(改派),凡签约单位为聘用制(无正式编制)且确需将档案与户口迁往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根据自己与单位的实际情况)应尽快到单位所在地的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参加各类公招确认自己能被录用的毕业生,可凭调档函或下载网上公示名单作为派遣依据;以及希望将户口转入成都各区县且档案关系等一同转入的本科以上未签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人才网(http://www.***)通过“毕业生报到”提交档案转入和户籍转入申请并下载打印后到拟转入区县人才中心签章,并于6月14日17:30前将代理函件、派遣依据和申请表移交到招生就业处就业科(狮子山校区第四办公区320室)。签约手续已完备但协议书至今仍未返回招生就业处的毕业生,应尽快将所签协议返回到招生就业处就业科。
四、学校于6月19日启动“毕业生离校服务系统”,2019届毕业生于6月19日至6月23日期间登录查询离校流程并通过网上自助办理离校手续。
2019届毕业生要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实施方案》办理离校手续,保证信息畅通。同时,对于未能完备离校前各项手续的毕业生,学校将不予办理其离校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师范大学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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