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政学专业

日期:2019-05-21 18:05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财政学科的基本知识,了解财政学科的发展动态和现阶段财政税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具备较为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熟练掌握财政、税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政府管理部门(财政、税务)、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公共事业单位、金融证券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