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高职扩招报考指南

日期:2019-05-31 11:33

一、报名条件

符合吉林省2019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均可报名。

   根据吉林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要求,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无报考年龄限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岗职工、残疾人考生年满20周岁均可报考。

 外省籍考生不可以报考吉林省高职扩招专项计划。

 

二、专业计划

序号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元/年)

1

财经学院

630801

电子商务

3年

30

4100

2

电气工程学院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30

4700

3

530101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3年

29

5100

4

560610

无人机应用技术

3年

29

待定

5

机械工程学院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3年

29

4700

6

建筑工程学院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29

4700

7

5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3年

29

5000

8

汽车工程学院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29

5000

9

信息技术学院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29

5100

1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29

5100

11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3年

29

5100

12

现代服务学院

640105

酒店管理

3年

29

4000

13

冶金研究所

520601

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

3年

50

4000

14

520602

矿物加工技术

3年

50

4000

15

530401

黑色冶金技术

3年

50

待定

 

三、报名时间

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系统中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选报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类型,已经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补报名。

1.报名时间:

(1)2019年5月25-30日(每天8:00时-16:00时)。面向对象包括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2)2019年10月15-20日(每天8:00时-16:00时)。重点面向对象为退役军人。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与报名同时进行(每天8:00时-16:00时)。

 

四、报名办法

考生应按照当地考试院(招生办)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考试院(招生办)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所在地考试院(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本人现场确认,进行身份证信息采集。

 

五、资格审查

1.普通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由教育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信息;

2.退役军人: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

3.下岗失业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身份界定工作;

4.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身份界定工作。

 

六、考试安排

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 职业技能测试。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免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安排与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相同。

 

 

★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9-10日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组织: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安排在考生所在地区标准化考点内进行。

 

★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2019年11月23-24日

测试方式:具体测试方式另行通知

测试组织:由我校自主实施

 

七、培养模式

针对本次高职扩招群体的特殊性质,学校拟采用多元模式、弹性学制、工学结合、就近教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广大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教学方案。

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在我院全日制上课,学制为三年。

退役军人、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在职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可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我院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收费办法

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我校学费均未超出此标准,即退役军人通过此次考试考入我校无需自行负担本人学费);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职工、残疾人: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在校期间符合条件人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平均每年3000元/人)。我校通过勤工助学“三助”岗位、“绿色通道”、校内资助、社会资助等方式完善学生自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