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招收到综合素质优秀的博士研究生,临床肿瘤学院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临床肿瘤学院博士生招生考核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申请办法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生将申请材料在2018年11月18日前邮寄至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教育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教育处 陈扬霖收(邮寄方式请务必选择邮政EMS,不接收其它快递),邮编100142,联系电话:010-88196293。
三、申请材料审核和复试名单确定
1.教育处成立报名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材料审核小组复核确定为形式审核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复试名单。
2.相关科室以招生导师为主成立招生小组,由科室招生小组对报考本科室导师名下的报名材料合格的考生进行遴选,产生初步复试名单。
3.初步复试名单经教育处汇总,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发布后,形成正式复试名单。
四、考核办法
1.英语考核
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业务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笔试(报考科学学位考生)、实验操作能力考核(报考科学学位考生)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
(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和专业英语。
(2)基本实验操作评测内容(选取部分):DNA提取,RNA提取,质粒提取,逆转录,PCR,Real time PCR,电泳,免疫组化,细胞培养,western,蛋白提取,离心机使用,水浴锅使用,加样器使用,配液等。
(3)面试:考生须向面试小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科研(临床)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临床培训)设想、计划等。面试小组对考生学科背景、专业外语及口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硕士阶段研究内容及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评分。
备注:报考我院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通过相应考核。
3.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考核成绩和面试表现,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在笔试、面试成绩及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考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录取名单经主管院长审核后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批准发布。
五、招生录取监督
1.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决杜绝“人情风”、“走后门”等不良倾向。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院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