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总分200分。普高招生考生由10门学考课程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按考试等第换算成相应成绩,满分100分,占5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
高中学考10门科目成绩换算方式为10门科目学考等第所对应分值相加,满分100分;学考等级赋分见下表。
学考等第 |
A |
|
C |
D |
E |
换算成绩 |
10 |
8 |
6 |
4 |
1 |
学考等级及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认定以省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
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5的比例确定备录考生(含顺序号)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