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外文学院2020年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0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方式,择优录取校内外优秀本科生,根据复旦大学相关实施办法制定外文学院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推免及夏令营接收人数:
1、拟接收科学学位推免生及夏令营优秀营员计划21 名(实际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调整)。
2、拟接收专业学位夏令营优秀营员计划12 名(实际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调整)。
专业 | 总招生数 | 推免及夏令营招生 | 考试招生 |
英语语言文学 | 15 | 10 | 5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3 | 1 | 2 |
俄语语言文学 | 2 | 1 | 1 |
法语语言文学 | 3 | 2 | 1 |
德语语言文学 | 4 | 3 | 1 |
日语语言文学 | 3 | 2 | 1 |
亚非语言文学 | 3 | 2 | 1 |
(专业学位)英语笔译 | 22 | 7 | 15 |
(专业学位)英语口译 | 12 | 5 | 7 |
| 67(总) | 33(总) | 34(总) |
二、招收推免生基本条件和要求:
参见《复旦大学2020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中“申请条件和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取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三、操作办法:
1、报名程序:
9月28日9点前,列入本院推荐公示名单的学生和欲报考我院的其他高校已取得推荐资格和名额的学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该系统网站)。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选拔程序:
(1)9月24日,学院从复旦大学预报名系统中选拔确定复试名单,按照比例组织差额复试。
(2) 复试形式由各专业制定,原则上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笔试50%+面试50%。
(3) 推免生考核小组原则上由教授或副教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 人,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考核选拔小组成员中,凡与被考核者有亲属关系者,必须回避。学院纪检人员履行监督职能。
(4) 在此期间,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我院有关手续的学生注意及时登录该系统查看我院发布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并在系统中确认,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3、公示程序:
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2. 申请者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接收,不得提出放弃。
3. 拟录取后无法按时毕业、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受到处分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4.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 我校从2019 级开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专项外,不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校协同学院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五、监督与联系方式
学院切实加强对选拔和录取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对选拔和录取进行全过程性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21-65642706。
外文学院推免招生工作小组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