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宁波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宁大政〔2019〕107号)和《宁波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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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政策
1.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0年宁波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的基本条件。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医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也接收直博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招生简章。
3.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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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安排
◆推免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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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
2019年10月9日——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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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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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笔试:笔试课程详见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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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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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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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标准
成绩类别 |
满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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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业课笔试 |
100 |
根据专业需要,各专业点自主决定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的内容和形式。对于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实操环节占专业面试成绩的20% |
2 |
专业面试(含实操)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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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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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体检 |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5 |
思想政治面试 |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说明: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免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3,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直博生
(一)复试时间
2019年10月8日——15日
(二)复试内容
1.复试包括外语测试(含口语、听力测试)、面试(含专业面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面试)。
2.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3.思想政治面试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成绩计算方法
成绩类别 |
满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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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业与综合面试 |
100 |
根据专业需要,各专业自主决定面试内容和形式。对于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2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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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体检 |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4 |
思想政治考核(函调和面试) |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说明:复试成绩=(专业和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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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方法
1、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体检、思想政治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3.严把资格审查关,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院纪委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学院学科与科研办联系人:赵晶
咨询电话:0574-87609593
电子邮箱:zhaojing@***.cn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医学院学科与科研办
邮编:315211
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574-87600762
学院纪委邮箱:yujintao@***.cn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医学院至真小楼304
邮编:315211
附件:医学院推免复试日程安排
附件:
医学院直博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地点 |
10月8日 |
考生报到: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复试所需申请材料(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
8:00-8:10 |
医学院王长来楼103室 |
10月8日 |
思政面试 |
13:00—13:30 |
医学院的王长来楼A202 |
10月8日 |
专业、英语面试 |
12:00-13:00 |
医学院的王长来楼A202 |
10月8—9日 |
体检(带上体检表,100元现金体检费) |
工作时间 |
宁波市第五医院六楼 |
备注:复试原则上安排在一天内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