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体育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间、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考试成绩)

日期:2019-11-11 14:38
天津体育学院 2020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中关于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的有关要求,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扩大博士生导师招生自主权、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机制改革,天津体育学院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试行“申请-考核”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一、招生名额与学制
名额:不多于当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名额。学制:四年,长学习年限可延长至六年。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申请人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前期相关学术成果;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良好的科研培养潜质,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二)外语水平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425 分;
2.雅思(IELTS)成绩≥5.5 分(3 年内有效);
3.托福(TOEFL)成绩≥85 分(3 年内有效);
4.GRE 成绩≥1300 分(新标准 260 分);
5.在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院校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合格;
7.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55 分以上;
8.体育运动领域杰出人才,可适当降低外语要求。

(三)科研成果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 3 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CSSCI、
CSCD 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不含增刊,论文均以见刊为准);
(2)近 3 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SSCI 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不含摘要,论文均以见刊为准);
2.往届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 5 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CSSCI、
CSCD 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不含增刊,论文均以见刊为准);
(2)近 5 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SCI、SSCI 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不含摘要,论文均以见刊为准);
(3)近 5 年主持并完成 1 项与申请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公开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 CSSCI、CSCD 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或北大核心期刊 2 篇(不含增刊,论文均以见刊为准);
(四)优秀运动员申请的要求
1.具有规定体育项目(奥运会设置项目及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等级的申请者,外语需达到“申请条件(二)外语水平要求”,同时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CSSCI、CSCD 收录期刊学术论文 1 篇(不含增刊,论文以见刊为准)。
2.曾获得规定体育项目(奥运会设置项目及武术项目)世界三大赛(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个人项目冠军或者集体项目前三名的申请者,要求具备一定的外语基础,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 1 篇(不含增刊,论文以见刊为准)。
(五)培养过程要求
通过“申请考核”方式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第 2 种优秀运动员申请者除外),须在完成本学科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发表CSSCI、CSCD 或SCI、SSCI 收录期刊论文 1 篇。
三、考核程序
(一)第一阶段:材料考核
研究生处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组成材料评审小组(5-7 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原则上须包含当年符合“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导师)。评审小组根据各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打分。根据评分高低排序,按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
单。综合考核名单及考生材料拟于 2019 年 12 月底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5 个工作日)。
(二)第二阶段:综合考核
各二级学院(相关科研机构)成立综合考核小组(3-5 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原则上须包含当年符合“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导师),对公示合格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形式:采用面试。考核时间拟定于 2020 年 1 月上旬,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听说能力。
3.综合考核成绩:按专业综合能力考核(80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
(20 )进行折合。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或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低
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4.各二级学院(相关科研机构)于综合考核结束后对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公示(3 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报研究生处。
(三)第三阶段:录取
研究生处汇总各二级学院(相关科研机构)综合考核成绩,根据考生综合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拟录取人员公示(10 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9 年 11 月 12 日至 12 月 12 日。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n/)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三)报考费
缴纳报考费 140 元,请考生登录“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
(四)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按要求提交以下 10 项材料:
1.报考“申请-考核”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
2.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在籍证明,应届硕士生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和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并须加盖出具部门公章(本科-教务处、硕士-研究生院(处)或成绩档案-档案馆)。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文:数据库下载的全文,英文:全文和检索证明)、主持课题研究(包括课题立项书和结项书)、运动成绩的证明材料(秩序册、成绩册或成绩单、证书或奖牌)。
5.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6.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
8.所报考导师出具的书面同意函。
9.考生个人自述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0.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 伪造有关证明。如发现学术抄袭、造假或有重大隐瞒等行为,将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 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我校。
(二)申请人入学时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五)报考我校“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未被录取,可报考我校同年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详见 1 月份中旬以后当年招生简章)。
六、联系方式
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天津体育学院团泊新校区教学楼B-115 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 16 号联系电话:022-23016498
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处
2019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