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6号)和北京市《关于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市研招办(2020)10号)文件要求,在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为切实保障广大港澳台研究生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2020年中国农业大学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将参照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采取材料审核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组织。
一、组织管理
2020年面向港澳台招生的学院(农学院、动物医学院和人文与发展学院),须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面向港澳台招生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不低于5人,成员应为参加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远程复试的老师。小组成员应有明确的分工,以便有针对性的考察每位考生相关方面的素质。复试小组应提前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复试表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工作安排
1.6月25日前,学校将本办法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对外公布。
2.6月25日—7月5日,已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上报考我校且获得初试资格的考生,提交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学院邮箱。
3.7月6日-7日,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4.7月8日-12日,学院组织面向港澳台招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三、考生复试前准备工作
(一)材料提交
考生应于7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汇总为一个压缩文件,提交至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
1.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盖有学校本科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学习成绩单;
3.本科毕业论文;
4.两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5.英语水平能力证明(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A类、专业英语四、八级、WSK(PETSS)、 GMAT等);
(二)设备、软件、场地等准备
网络及设备要求:应提前准备稳定顺畅的联网途径(宽带网线、WiFi、4G手机流量),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和一部手机。复试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并提前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如有困难,及时向报考学院反映,沟通解决办法。
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员。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位置要求: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四、复试组织
(一)考核内容
各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复试考核内容和各部分权重,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确保招生质量。
原初试科目考核内容应纳入复试考核中,其中英语100
分满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分别为150分满分。
(二)复试程序及要求
学院复试时间确定后,将复试安排(含复试时间、地点、使用软件、会议号等)告知考生和复试小组成员,同时报研招办备案。
复试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全部到位,然后由复试小组秘书抽签决定复试名单顺序,组织考生逐个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程序如下:
1.身份验证。要求考生出示身份证件和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报名表进行视频核验。
2.复试场地检查。要求考生摄录本人复试场地,确保复试场地无他人干扰、无参考资料及其他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
3.考生自我介绍。
4.复试小组成员提问或组织考生随机抽题作答,独立打分。
5.复试完成后告知考生面试结束,请退出会议,并由秘书组织下一位考生进入。
网络远程复试时间每生不得少于30分钟。复试小组应详细做好现场记录,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复试材料报研究生院存档备查。英语成绩占30%,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课程一占35%,专业课程二占35%,分别按150分折算。
(三)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果应于复试工作结束一天内在本学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十天。
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工作的监督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2.复试全程应录音录像并保存至少一年。
3.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学院应主动公开学院投诉举报电话,公开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62734286,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6273699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82837456。
六、其他
1.学院联系人。
学院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农学院 | 田老师 | 010-62732565 | tianqinlan@***.cn |
动物医学院 | 赵老师 | 010-62732772 | dy001@***.cn |
人文与发展学院 | 刘老师 | 010-62732200 | liuxl@***.cn |
2.任何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