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时间 | 考 试 科 目 | 考 试 对 象 | 备注 |
7月9日9:00至考试结束 |
全天 |
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音乐学专业各方向考生不需要打印准考证。) | ||
7月11日至15日 |
全天 | 视唱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方向考生 |
线上考试,使用小艺帮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可于2020年7月9日9:00起进行模拟考试。 |
视唱(同时报考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只考一次。) | 非湖北省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心理与治疗 、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戏曲音乐、钢琴调 律)方向考生 | |||
音乐表演(指挥方向除外)各方向考生 | ||||
声乐演唱 | 湖北省音乐学(音乐教育)校考声乐考生 | |||
非湖北省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考生 | ||||
钢琴演奏(同时报考音乐教育和钢琴调律方向的考生,只考一次。) | 湖北省音乐学(音乐教育)校考钢琴考生 | |||
非湖北省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考生 | ||||
非湖北省音乐学(钢琴调律)方向考生 | ||||
钢琴演奏 | 音乐表演(指挥)方向考生 | |||
演奏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音响导演方向考生 | |||
演奏或演唱 | 音乐编辑与制作方向考生 | |||
戏曲音乐表演 | 音乐学(戏曲音乐)方向考生 | |||
音乐表演 | 非湖北省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方向考生 | |||
7月12日 | 16:00-17:00 | 音乐常识 | 非湖北省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心理与治疗 、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戏曲音乐)方向考生 | |
7月13日 | 09:00--18:00 | 电子管风琴、手风琴、古典吉他演奏复试 | 电子管风琴、手风琴、古典吉他演奏方向考生 |
7月5日前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考试号段,考生必须严格按公布的号段及候考时间到指定地点验证进场候考。 |
7月14日 | 09:00--18:00 | 打击乐演奏复试 | 西洋打击乐器、民族打击乐器、爵士鼓方向考生 | |
7月13日至15日 |
09:00--18:00 | 西洋弦乐器演奏复试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方向考生 | |
西洋管乐器演奏复试 |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方向考生 | |||
民族管弦乐器演奏复试 | 二胡、竹笛 、笙、唢呐方向考生 | |||
民族弹拨乐器演奏复试 | 琵琶、阮、扬琴、古筝、古琴方向考生 | |||
7月14日至16日 |
09:00--18:00 | 钢琴演奏复试(同时报考钢琴演奏和钢琴演奏与编导方向的考生,只考一次。) | 钢琴演奏方向考生 | |
钢琴演奏与编导方向考生 | ||||
7月16日 | 09:00--18:00 | 爵士钢琴演奏复试 | 爵士钢琴方向考生 | |
7月16日至18日 |
09:00--18:00 | 声乐演唱复试 | 美声、民族声乐方向考生 | |
通俗声乐演唱复试 |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方向考生 | |||
7月17日 |
09:00--18:00 | 舞蹈基本功1 | 舞蹈表演专业考生 | |
舞蹈基本功2 | 舞蹈编导专业考生 | |||
音乐编舞 | 舞蹈编导专业考生 | |||
7月18日 |
09:00--18:00 | 舞蹈表演、舞蹈模仿(同时报考舞蹈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两门科 目各只考一次。) |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考生 | |
7月19日 | 08:30--10:00 | 作曲I(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音响导演、指挥方向考生 |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
10:00--12:00 | 作曲II(钢琴曲写作)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考生 | ||
14:00--15:30 | 基础乐理、听写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指挥方向考生 | ||
15:30--17:30 | 基础和声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音响导演、指挥方向 考生 | ||
7月20日 | 08:30--10:00 | 流行音乐创作 | 音乐编辑与制作方向考生 | |
09:00--11:00 | 指挥、视唱(含二声部弹唱) | 音乐表演(指挥)方向考生 | ||
10:00--12:00 | 录音艺术基础 | 音乐音响导演方向考生 | ||
备注: 1、现场校考时,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健康通行码“绿码”、考前7日内纸质版核酸检测报告单(阴性)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安 全考试承诺书和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2、参加笔试科目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个小时候考,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3、面试科目必须严格按公布的考试安排及候考时间到指定地点验证进场候考。开考15分钟后检录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不得再检录入 场,不能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考。 4、未注明湖北省或非湖北省考生的,考试对象为所有省份考生。 5、考生严禁将任何书刊、考试资料、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违纪作弊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6、如有考试安排调整,请以我校发布的新公告为准,请考生及家长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