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不同,则以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为准。 |
| 专业成绩通知与查询: 登陆我校官方网站( www.***)或拨打招生咨询电话( 029-85680000)进行成绩查询;查询时间为: 2020年 6月 26日- 7月 26日;成绩合格者自行在我校官方网站下载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