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Technology East China Jiao Tong University
第三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对于江西省内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对于江西省外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我校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分专业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录取规则。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原则:要求通过所在省专业统考(联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线,按"总分=专业成绩×50% +文化成绩×50%"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内蒙古地区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2、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我校在山东省组织专业校考,在其他省份承认相关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考生应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并校考合格,其它省考生应通过所在省专业统考(联考),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线,根据所报志愿,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3、编导专业录取原则:要求通过所在地区专业统考(联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线,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专业成绩×60% +文化成绩×40%"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第四章 收费标准、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杂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学费为18000元/学年;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180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为165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考研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五章 人才培养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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