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免学费 所有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免学费政策。 (二) 助学金 属于国家规定的680个贫困县的农村学生均可享受助学金资助;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扣除贫困县学生后,按在校生的15%可申请享受助学金资助。根据国家规定,享受助学金标准为两年,每人每年2000元。 (三) 保就业 学生毕业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就业报到证。学校负责安排到北京、天津、上海、深圳、杭州、青岛、邯郸、邢台等地市医疗服务机构及部队医院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