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入学方案(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成绩公布)

日期:2021-04-02 17:45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1 年注册入学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 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1】11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2020 年我院注册入学的实际情况,我院特制定了

2021 年注册入学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关昕

成员:张贵武、贾志海、国振坤

(二)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国振坤

成员:赵静、蒋李、何生勇、王家坤、赵红霞、尹璐、田旺

负责协调注册招生各小组工作;正确把握注册招生相关政策。

(三)考务工作组

注册入学只需要面试,不需要考试,不涉及考试命题。

(四)纪检监察组:王丽娜

负责注册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岗位职责,严明工作纪律;追究违纪人员责任;保证注册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综合素质面试及品德考核组:初明

负责注册招生工作的面试及思想品德考核;制定各专业详细的面试标准;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

(六)宣传组:田惠

负责注册招生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媒体,扩大社会对学院注册招生政策的知名度。

(七)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详见附件

二、招生专业及学费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

学制

招生对象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9900

三

高中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9900

三

高中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9900

三

高中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8800

三

高中

550401

文化创意与策划

12900

三

高中

三、报名及考试收费

已报名参加我省2021 年普通高考或中职毕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向我院申请注册入学。

(一)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院官方网站

(),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21 年3 月8 日—4 月15 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开始后,我院将逐一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到我院招生办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报名费为120 元。

四、录取办法:

注册入学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一)考生申请:报名时间为2021 年3 月8 日—4 月15日。对象为已报名参加我省2021 年普通高考或中职毕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的考生。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可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二)学院面试:时间2021 年4 月17 日。

面试考生采取分批错时多通道的方式,为参加考试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问询,做好信息建档登记、消毒,学生需佩戴口罩,凭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保证一定间隔安全距离排队等候,面试采取从前门进、后门出的方式,对考生组织面试。如体温超过37.3 摄氏度的考生由专门车国内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排查。

(三)学院审核:时间2021 年4 月18 日审核,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我院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身份审核。

(四)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我院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被我院录取。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学院将于4 月19 日公布录取结果,录取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成绩公布

我院注册入学成绩于4 月19 日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看()。对成绩若有疑问,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411-86446573。

六、录取程序及规则

(一)我院注册入学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参加我院注册入学的考生按所报专业和我院注册入学招生计划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已被我院第一阶段注册入学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己被普通高考、中职毕业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院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

(四)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五)我院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的备案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注册入学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六)录取考生入学后不予调整专业。

七、体检要求

考生需参加辽宁省2021 年高考和中职升学体检,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不符合普通高考体检标准的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入学后,我院将组织复检。

八、收费情况说明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详见“二、招生专业及学费”;住宿费1200 元/年。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 号)

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九、申诉和举报

申诉电话:0411-62629339;举报电话:0411-62629328

十、学校招生宣传方式

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电子版简章进行宣传。

十一、咨询电话及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411-62629393、62629290、62629291

学院网址:微信公众号:dlqcxy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1 年3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