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2-05-20 15:39

2021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快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结合我市市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布,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考生自愿。尊重学生志愿选择,严格按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三)择优录取。普通高中依据学校招生计划,结合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专业测试结果等,择优录取。

二、招生范围

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所属市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县(市)招生。市区已获得办学许可证、年终检查合格、招生计划已审批通过且在市区内生源不足的民办学校,可向市教育局申请统筹调剂招生计划,但一律不得掐尖招生,纳入生源地县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招生。

三、招生计划

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根据现有学位向市教育局申报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批下达的招生计划是指令性计划,任何学校不得突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5%。学校自主招生占学校招生总计划数。

四、招生对象

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九年级在籍在校学生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全国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市区户籍、外地就读要求回邵参考的九年级在籍学生,要求具有全国学籍,提供随迁证明自行联系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报中招办批准后在中考系统上报考生信息,初中学校对这类学生要纳入统一管理。本市区学生不得跨县(市)报考。

未完全参加外市州中考的来邵九年级学生,凭原就读地市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生物、地理考试及考查科目成绩证明,可参加我市今年九年级中考与普通高中择优录取,但不得享受指标生到校政策。无八年级中考成绩的学生,可向接收学校申请参加我市八年级相关科目的中考。

五、招生类别

(一)指标生:邵阳市一中、邵阳市二中、湘郡铭志学校招生计划的50%分配到市直及三区各初中学校,市区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二)择优生: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入围的基础上,以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按总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自主生:普通高中可根据学校传统项目和办学特色申请自主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批,招生对象为本校招生范围内且在当地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招生的学校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测试。

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可申请自主招收学科特长(仅限第一批次)、体艺专长、小语种以及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招生学校须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自主招生的类别、招生指标、录取条件、测试内容、评分细则、测试方式、测试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其中申报体艺自主生方案(体育自主生方案应体现邵市政办函〔2018〕49号文件精神)经体卫艺科审批后报中招办;申报学科专长、科技创新、小语种的自主生方案报基教科审批。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凡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或招生方案未经审核备案擅自招生的,其录取结果无效,取消其两年自主生招生资格。

市区统一同批次自主招生时间段(具体时间见附件1-2),明确报名时间和专业测试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或延迟测试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发放拟入围名单,预录通知,不得提前签订预录协议。报考自主生的学生只能报考具有自主生招生资格的同一批次的一所学校的一个项目,同批次报多个学校或多个项目的,取消自主生资格。

报考自主生的学生要在志愿系统填报相应学校的志愿。

自主生录取规则是最低录取标准与志愿入围,按自主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七、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2021年7月6日-7月8日。

(二)填报方式:我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即中考分数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登录志愿填报与录取网址(可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shaoyang.gov.cn/上查找相关链接),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学校招生计划等自主选择学校填报。

(三)填报数量:考生可填报第一批次1个择优生志愿,1个指标生志愿(有指标生资质学生填报);第二批次3个普通高中志愿,第三批次6个普通高中志愿。

(四)注意事项:

1.家长、考生要仔细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找准自身定位,调查普通高中学校的收费标准、办学条件与办学特色等,仔细分析、克服干扰、自主选择。

2.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因密码忘记需要重置的,考生须写好申请交学校,由学校管理员与中招办联系修改密码。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考生可在相应时间段查询打印中考成绩、志愿及录取结果。

4.考生需从志愿系统打印填报好的《志愿填报表》(一式三份),经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核对确认签字后,不能更改。学生及所在初中学校、中招办各留存一份备案。

5.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一定要慎重,不能随意,一旦录取后不得改录到其它学校。

6.各初中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不得干涉考生及家长自主填报志愿。在志愿填报期间要开放学校机房,认真组织不能在家上网的学生填报志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

八、录取批次

2021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分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湘郡铭志学校(民办)自主生、择优生、指标生录取。

第二批次,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2020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第三批次,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其中第二批次、第三批次为平行志愿,按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先投第一志愿,再投第二志愿,以此类推,志愿顺序会影响录取结果)。

九、录取规则

(一)最低录取控制规则:第一批次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0科满分值的70%,体育自主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0科满分值的60%。其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局根据区域内招生计划及分数段人数综合考虑后划定,为市区普通高中入学最低控制线。报考第一批次学校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报考其他批次学校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D等及以上等第。未达到相应类别学校学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综合素质等第要求的学生,相应学校不得录取。

(二)学业成绩排序规则:学业成绩以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等10科总分排序,当出现多个录取对象学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低排序。

(三)补录规则:补录对象为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上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第一批次不补录,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分批补录,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由市教育局分批发布补录征集志愿,落选考生可根据剩余学位填报志愿,择优补录。严禁各普通高中学校自行补录或招收已被他校录取的学生,网上招生平台已正式录取的学生,无论是否到校报到确认,都不得再行补录。

十、招生优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留“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籍考生”“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及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若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有明确要求的,则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若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没有明确要求的,则优惠分值为5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录取。优惠对象的各种证件(原件)必须在5月30日前由学校汇总交市教育局审核后方为有效。

十一、录取管理

1、录取要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内学生必须通过志愿录取平台录取;符合跨区域招生的学校招生外县(市)学生,要求通过学生账号登录中考录取平台或生源地教育局出具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的证明,查证学生中考成绩及录取情况,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2、学籍管理。市教育局和普通高中按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到校就读学生统一给新生办理注册手续,于9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学籍,学生在校期间学籍管理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未经教育局批准违规招生的学生不能注册学籍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校长负责(民办学校由董事会和校长共同负责)。

十二、招生要求

1.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招生班额每班不得超过55人;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减免费用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招收“借(寄)读生”;严禁拒收通过市中考录取平台投档的计划内上线考生;严禁按学生成绩收费,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须在招生简章平台公开;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学生填报志愿;严禁高中学校向初中学校或教师输送“招生费”等不正当利益;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普通高中学校或个人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

2.严格执纪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招生结束后,市教育局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罚款、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等处罚。初中生源学校(含教师)和普通高中学校(含教师)涉嫌买卖生源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并视情况开展随访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追责。

凡以前文件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本方案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解释权在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