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马鞍山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日期:2022-11-24 19:13


2022年马鞍山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九部门下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精神,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要求,切实强化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效规范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录取政策

(一)基本条件

1.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2022年初中毕业生的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学科的考试成绩合格。

(二)原则和依据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依据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包括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总值、政策性加分;二是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将省统考各科目成绩按照A、B、C、D等级分别赋4、3、2、1分,各等级值之和即为等级总值);三是考生志愿。

各批次学校录取,当最后一名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并列时,先比较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再比较综合素质等级总值,如仍不能区分则一并录取。

(三)成绩构成与呈现方式

1.省统考各科目成绩

2022年,省统考各科目卷面分值分别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成绩按原始分和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每一科目均按照考生成绩排序,前30%(含30%,下同)考生成绩为A等级;31-60%的考生成绩为B等级;61-80%的考生成绩为C等级;80%以后的考生成绩为D等级。

2.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各为10分,以考生实际得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学科总分,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维度的实证材料。

3.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

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60分,以考生实际得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

4.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根据《马鞍山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马教秘〔2018〕165号)精神,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视作一门学科,满分为20分。等级总值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四)考生志愿填报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查询。 考生志愿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网上填报。

二、招生录取办法

(一)市区招生录取办法

1、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

根据《马鞍山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马教秘〔2018〕165号)和《关于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马教秘〔2019〕102号)精神,2022年市区四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扣除特长生等计划后,仍实行100%分配到市区各初中学校政策。

(1)“指标生”分配计算方法

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给某初中学校的指标=该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该初中中考报名人数÷市区各初中中考报名人数总和)×60%+(当年该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当年市区各初中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和)×40%〕

各初中学校已报名参加中考、但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作为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基数。

博望区报考市区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单独作为报名点,按照上述办法进行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

(2)各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和分配计划数。市二中招生计划988人,扣除国际班、体育、艺术和信息特长生计划71人后,将917人分配到各初中;红星中学招生计划936人,扣除体育(含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计划26人后,将910人分配到各初中;安工大附中招生计划728人,扣除艺术特色班和体育特长生计划105人后,将623人分配到各初中;市二十二中招生计划728人,扣除宏志班和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65人后,将663人分配到各初中。

2、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2022年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市二中国际班、安工大附中艺术班(含中马班)、市二十二中宏志班、市二中外国语分校空乘班等特色班类和各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类计划以及民办学校市区自主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

设置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三类志愿,考生可以在三类之间兼报但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录取顺序是: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的志愿录取。

该批次录取结束后,缺额计划将并入本校后续批次进行录取。

(2)第一批次。市区四所省示范高中“指标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限额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以及按规定可以补录的提前批次缺额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市区未录取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学校不止一所,则按照缺额学校数量设置平行志愿投档。

(3)第二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以及按规定可以补录的提前批次缺额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按照上述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市区未录取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学校不止一所,则按照缺额学校数量设置平行志愿投档。

(二)各县招生录取办法

2022年,各县继续执行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政策。

1、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

各县应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让广大学生及家长及时全面了解相关“指标生”分配政策。

2、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1)提前批次。市二中博望分校面向当涂县的计划及相关学校特色班、特长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特长生和特色班两类志愿,考生可以兼报但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录取顺序是:特长生、特色班。该批次录取后,缺额计划将并入本校后续批次进行录取。

(2)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指标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限额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以及按规定可以补录的提前批次缺额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本县未录取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学校不止一所,则补录时按照缺额学校数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3)第二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计划以及按规定可以补录的提前批次缺额计划,在此次批次录取。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按照上述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本县未录取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学校不止一所,则补录时按照缺额学校数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三、有关政策规定

(一)三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只在本县域内招生,市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只在花山区、雨山区以及博望区招生。二中博望分校可面向当涂招收博望区考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二)只有实际在籍且在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志愿。市区公办初中学校择校生和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的学生数不作为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基数。市区公办学校的择校生不得报考市二中和红星中学;民办学校超计划的学生不得填报分配到校的指标生志愿。

(三)在我市就读的外地学生由所在学校予以综合素质评价。在外地就读的学生由所在地学校予以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结果带回,报名时交报名点。如无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各维度将以C等级计算等级分值。

(四)博望区初三毕业生选择市区报名的,在招生录取时按照市区考生对待;选择当涂县报名的,在招生录取时按照当涂县考生对待。原示范园区初中毕业生的各类招生考试由当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安师大附属郑蒲港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安师大附属郑蒲港学校有关中考招生政策的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五)规范普通高中各类班的招生。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要严格控制规模,健全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公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班”等招生纳入招生统一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或同层次学校普通班级。

(六)市教育局依据有关办学标准、本地生源情况等,按照职普比相互协调的要求,在本市域内明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计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同时将下达的招生计划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普通高中要落实好禁止招收借读生的规定。学校要科学合理编班,严防出现大班额的现象。

(七)民办普通高中应公开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和标准,确保招生公平公正。自主招生须在中考后进行,且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学校应依据市教育局下达的自主招生计划制定自主招生简章、广告和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八)各县教育部门应制定完善本区域特长生招生办法。各学校也应制定相应的特长生、特色班录取办法,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在提前批次录取。填报特长生、特色班必须事先通过招生学校考核并达到规定要求。

(九)凡被我市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将由市教育局统一打印并加盖市教育招生录取专用章。

四、招生工作安排

6月20日上午,市区特长生、特色班统一时间进行专业加试;7月5日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划定并公布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7月9日公布市区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数;7月12日—14日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7月3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和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招生过程监管。要以“十个严禁”要求为基准,对涉及提前组织招生、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及借读、空挂学籍等行为,进行追责问责。对弄虚作假、缺乏诚信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严格落实宣传规定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政策宣传,统一解读口径,避免出现因宣传不规范、不准确或解读不一致而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在招生录取阶段,要广泛宣传高中教育有关政策,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三)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

严把普通高中新生注册审核关,对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无特殊原因不按时报到入学的新生,逾期一周即取消入学资格。因病因事延期入学,需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事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对普通高中违规录取的考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维护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市教育局将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与相关县区教育局、学校年度目标考核结果相挂钩。对在招生过程中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予以约谈、通报,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学校责任;对省级示范高中将报省教育厅撤销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给予处理并上报备案,民办学校将核减次年招生计划、追缴奖补资金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2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表

2.2022年含山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表

3.2022年和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表

4.2022年当涂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表

一、2022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表

序号

学  校

招生计划数

1

市二中

988人

含特长生19人(信息10人、艺术2人、体育7人)、国际班52人。

2

红星中学

936人

含体育艺术特长生18人、高水平运动员8人。

3

安工大附中

728人

含艺术特色班90人、体育特长生15人。

4

市二十二中

728人

含市区宏志生50人、艺术体育特长生15人。

5

二中郑蒲港分校

260人

含市区自主招生18人,不含三县100人。

6

二中外国语分校

300人

含空乘特色班48人。

7

秀山实验学校

350人

含市区自主招生25人,不含三县150人。

8

中加双语学校

450人

含市区自主招生40人,不含三县350人。

9

二中博望分校

50人

市区招生50人,不含当涂县300人。

10

阳光学校

20人

不含当涂县230人。

合    计

4810人

二、2022年含山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表

序号

学  校

招生计划数

1

含山中学

936人

含特长生18人、田径12人、艺术6人。

2

含山二中

832人

含特长生16人、均为田径16人、8男8女。

3

含山三中(原含山一中西校区)

200人

含体育特长班20人、其中田径15人、篮球5人。

小计

1968人

4

二中郑蒲港分校

10人

5

秀山实验学校

35人

6

中加双语学校

60人

小计

105人

合 计

2073人

三、2022年和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表

序号

学  校

招生计划数

1

和县一中

1040人

2

和县二中

1000人

含特长生15人。

3

和县三中

400人

含特色班80人、特长生20人。

小计

2440人

4

二中郑蒲港分校

60人

5

秀山实验学校

35人

6

中加双语学校

120人

小计

215人

合 计

2655人

四、2022年当涂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表

序号

学  校

招生计划数

1

当涂一中

1040人

2

当涂二中

760人

含特色班60人、特长生30人。

3

石桥中学

760人

小计

2560人

4

二中郑蒲港分校

30人

5

秀山实验学校

80人

6

中加双语学校

170人

7

二中博望分校

300人

8

阳光学校

230人

小 计

810人

合 计

33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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