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

日期:2022-11-30 06:53


  • 山东中医药大学

    2022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 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鲁教高函〔2022〕12 号)文  件要求,学校 2022 年继续开展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招 生工作,结合学校社会用人需求、 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和学校实  际办学条件,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仅招收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当年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2.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e.gov.cn),搜索“普通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版)”进行查询。

    二、招生报名

    1.报名时间:6 月 20 日起至 6 月 26 日 12:00。

    2.报名办法及流程:考生线下报名,考生将以下报名材料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至招生就业处(行政楼 517)。

    ①《山东中医药大学 2022 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须由  “招生简章”下载填写,本人签字。报名表提交后,报名信息 不得修改;

    ②在校学习成绩单;

    ③考生免冠电子照片 1 张。照片相关要求:采用 JPG 格    式,以身份证号命名,数字化照片图像文件规格为宽 480 像素* 高 640 像素,分辨率 300dpi,24 位正彩色。人像在图像矩形框  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 50 像素至 110 像   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 200 像素至 300 像素;脸部宽度    (两脸颊之间)180 像素至 300 像素。

    三、考核与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报名资料和学校学籍信息资料,严格审核 考生是否具有标明资格,并将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2.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在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招生计 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依据学生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专业人数、综合测评成绩等 录取。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综评成绩计算方式为: (学生全学程平 均学分绩点+5)*100/(该专业最高学分绩点+5)。

    录取按综评成绩排序录取,若综评成绩相等,则按照学程 学分绩点高者靠前,若再次相等则按综合测评成绩高者在前, 若再相等则按照考生专业人数多者靠前。

    3.拟录取名单在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 5 天,公 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类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所属学院

    1

    1010

    康复治疗学

    50

    康复医学院

    2

    1010

    眼视光学

    50

    眼科与视光医学院

    3

    1202

    市场营销

    50

    管理学院

    4

    0502

    英语

    50

    外国语学院

    学校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度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五、收费标准

    收费严格执行经山东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 六、学籍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不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 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在校期间,不得申请 转专业。

    2.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 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 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 结业证书。

    3.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学 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4.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 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 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 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 位”字样。

    七、报到

    1.被学校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 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 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照学校 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 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 取消入学资格。

    3.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检统一安排在报到入学时。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取消其入学资格 或学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招生联系方式

    1. 招生咨询电话:0531-81650251、89628999

    2. 招生监督电话:0531-89628877

    3. 招生信息网: https://zhaosheng.***.cn/

    4.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 4655 号(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250355。

    九、附则

    1.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 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2. 本章程由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 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 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 附件【附件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等级表.docx
  • 附件【附件2: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信息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