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戏剧学院
二、就读校址
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戏剧影视) 、绘画专业就读校区 为华山路校区: 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 630 号;
艺术管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就读校区为昌林路 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昌林路 800 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戏剧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 符合毕业要求, 颁发上海戏剧学院的本科毕 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 高决策机构, 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 上海戏剧学 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上海戏剧学院纪委监察 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2 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戏剧影视文学 | 本科 | 四年 | 6 人 |
表演 (戏剧影视) | 本科 | 四年 | 5 人 |
艺术管理 | 本科 | 四年 | 20 人 |
绘画 | 本科 | 四年 | 7 人 |
动画 | 本科 | 四年 | 10 人 |
数字媒体艺术 | 本科 | 四年 | 12 人 |
无男女比例限制。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 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 3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