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市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日期:2022-11-28 10:11



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戏剧学院

二、就读校址

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戏剧影视) 、绘画专业就读校区 为华山路校区: 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 630 号;

艺术管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就读校区为昌林路 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昌林路 800 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戏剧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 符合毕业要求, 颁发上海戏剧学院的本科毕 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 高决策机构, 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 上海戏剧学 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上海戏剧学院纪委监察 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2 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四年

6 人

表演     (戏剧影视)

本科

四年

5 人

艺术管理

本科

四年

20 人

绘画

本科

四年

7 人

动画

本科

四年

10 人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四年

12 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 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 3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