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湘西自治州“慈爱阳光班”招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2-11-28 12:57


“慈爱阳光班”招生工作方案

州民政局、州慈善总会、州教体局依托湖南省慈善总会“衣恋阳光班”项目,在州民族中学高中部开设“慈爱阳光班”,深受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慈爱阳光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慈爱阳光班”招生工作在州民政局、州慈善总会、州教体局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市民政局、慈善总会、教体局和州民族中学组织实施。

二、资助对象

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具有湘西自治州8县市户籍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户。

三、录取条件与批次

(一)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九科文化笔试成绩达到湘西州5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低保户学生成绩达到州民中正常抛档分数线下40分。

(三)优先录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计划未完成时,从低保户学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至满额为止。

(四)符合州教体局招生录取政策。

四、录取名额

定向招生40人。

五、录取程序

各县市民政局、慈善总会、教体育局与州民族中学必须严格审查报考学生的人员类别、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具体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报名。身份符合条件且在“湘西自治州高中阶段招生管理系统”中自愿填报州民族中学志愿的学生,学生家长可在县市民政局或州慈善总会办公室领取并填写《2022年“慈爱阳光班”报名申请表》(附件1)。各县市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汇总,填写好《2022年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高中“慈爱阳光班”报名学生花名册》(附件2)上报州慈善总会办公室。

(二)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全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其升学档案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慈爱阳光班”学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三)资格审查。各县市民政局要对预选考生的思想品德进行调查核实。

(四)审核公示录取。州慈善总会办公室从报名名单中择优拟定录取名单报州教体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州民族中学正式录取。

六、资助标准

州慈善总会全额资助学杂费、校服费、教材教辅费、住宿费、课后服务费等费用,并按2000元/人/年补贴生活费,从高一资助到高三毕业。

    七、工作要求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原则推荐、选拔州民族中学高中“慈爱阳光班”学生。各县市教体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确保“慈爱阳光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被录取学生按时报到入学。

(二)各县市民政局、慈善总会应在6月22日前将报名情况汇总后报送州慈善总会办公室,逾期补报无效。联系人:全琼,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1.2022年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高中“慈爱阳光班”

申请表

      2.2022年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高中“慈爱阳光班”

报名学生花名册


附件1

2022年“慈爱阳光班”报名申请表

(学生填写)

姓名

性别

出  生

年月日

民族

政治

面貌

入  团

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及联系号码

就读学校

州学籍号

人员类别

健康状况

初中获奖情况

考生意见

 本人自愿报考“慈爱阳光班”。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当地民政局

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州慈善总会

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2年报考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高中“慈爱阳光班”报名学生花名册

(县市慈善总会填写)

姓  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毕业学校

州学籍号

家长姓名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