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高职扩招报名考试及招生录取通知

日期:2022-12-13 10:44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

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要求,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确保稳定有序、保质保量完成高职扩招任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39号)和《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6~20日。具体考试时间以院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二、报名、志愿填报及体检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名:

(1)符合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云南户籍或云南省居住证;

(2)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工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2003年9月30日前出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省统考),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在籍学生)。

(3)中等教育阶段(含技工学校)在籍在校学生;

(4)因违反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不符合参加报考条件者;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者,残障考生除外。

3.已参加过2021年普通高考、三校生省统考报名确认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使用原有报名信息,不再进行高职扩招报名,不再缴纳报名费。

(二)招生院校及专业

原则上由2020年参加专项扩招的高职院校承担。国控专业、艺术体育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21年未经教育部备案同意招生专业,不列入此次扩招专业范围。学习形式、修业年限、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负责统筹下达。

(三)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9月22~24日。

确认截止时间:9月24日17:00。

报名网址:云南省招考频道(ttp://www.***/)。

1.报名方式。参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20]72号)和《云南省2021年普高招生网上报名考生须知》执行。

2.考生类型。考生网上报名时,退役军人选择“退役军人扩招”,下岗工人选择“下岗工人扩招”,农民工选择“农民工扩招”,高素质农民选择“高素质农民扩招”,基层农技人员选择“基层农技人员扩招”,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灵活就业人员扩招”。现场确认时,确认点工作人员应逐一核对考生报名信息。

3.报名结束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同等学力人员由有关厅局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须于10月9日前完成,并在填报志愿前公示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

4.考生报名现场确认签字后至被高校录取入学报到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因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不能电子注册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志愿填报确认

志愿填报确认时间:10月12~14日。

志愿确认截止时间:10月14日17:00。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要求参照《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执行。

(五)报名费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云价收费[2011]85号)规定,报名收费130元/生。考生需在报名确认时向报名确认点缴费。

(六)体检

已参加过云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体检的考生不再参加体检。

其他考生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协调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使用数字化体检系统,于10月22日前完成体检。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具备录取资格。

三、考试安排

(一)评价方式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择优录取,满分300分。考试内容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职业适应性测试5个部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部分各占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占100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部分命题依据为《2021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依据为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说明,考试说明由各招生院校于2021年10月9日前在本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院校考试由各校统一组织测试,不分招生专业。考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测试,也可采用院校联合测试或委托有条件的院校进行网络远程测试。各高职扩招院校章程、考试方案须于2021年10月9日前在本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网络远程测试

1,建立合理有效的考试工作机制。各校可采用本校或其它公司提供的符合要求的网络远程平台进行测试;各校须在考前编写操作说明,组织所有考生做好网络远程平台测试模拟练习;各校应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试顺序”“随机确定考试试题”“随机确定评分组组成成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合理设置考试试题库,确保考试安全保密、公平公正。

2,加强评分教师遴选培训。各校应严格遴选评分教师,加强工作培训,强化保密意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3.强化考试全过程管理。各校应做好考生告知工作,包括考试方式、志愿确认、准考证打印、录取规则等环节,提醒考生登录各校网站认真阅读并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高职扩招考试考生告知书》和准考证。各校要采取全程录音录像等有效的方式,加强考试全过程管理,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考试全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招生及录取

(一)考试成绩

填写高职扩招成绩报送模板(附件2),于2021年10月22日前报送所有参加本校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和最低控制线。应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成绩数据由教务部门负责人、校纪委、分管校领导、校长确认无误,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下达,各校须在投档录取开始前,按照下达的计划完成计划编制。

(三)投档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省教育厅统筹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提供的考生成绩,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投档。2021年10月28日前完成高职扩招投档录取工作。

(四)录取结果查询

2021年10月30日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五)入学报到

各招生院校要安排扩招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11月7日前到校报到,并尽早按照教学方案开展实际教学工作。

(六)注意事项

考生入学时,因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省统考)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在籍学生),无法注册学籍的,由招生院校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高职扩招院校是本次高职扩招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成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招生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二)科学制定考试工作方案

各高职扩招院校要在本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科学合理制定考试招生方案,方案应包含疫情防控、考试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等内容。要细化完善考试安全保密、命题制卷、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办法,做好人员排查、健康监测、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方案应由本校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及时在本校官方网站公布。

(三)抓紧抓实疫情防控

各地、各高职扩招院校及有关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云教发[2021]56号)和《云南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更新版)》要求,做好考试场地清洁消毒,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强化考试期间考生和工作人员轨迹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加强高职扩招宣传动员

各州市要加大对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政策的宣传动员力度,多途径、多渠道广泛宣传、精准推送高职扩招信息和政策,认真做好报名宣传工作。要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动员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工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灵活就业人员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群体报考。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时参加报名。各报名确认点要建立完备的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通知、指导、督促考生填报志愿。(五)严密做好考试考务组织实施各高职扩招院校要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保障考试顺利实施。要加强对考务人员岗前培训和警示教育,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规定,做好命题制卷、违禁物品检查、考试过程录音录像、考试信息管理等各环节的管理,对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