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技师学院2022级新生注册须知
2022级全体新生、家长:
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学院2022级新生的网上注册时间分别为7月17日(第一批)、7月28日(第二批),新生现场注册时间定为8月24日8:00-17:30。请您按要求完成网上注册流程,具体操作如下:
一、按市招生办的要求,您完成在市中招平台上的网上注册后,第一批次将在7月16日或17日、第二批次预计将在7月28日或29日收到学院通过邮政专递寄出的《录取通知书》、《家校联系卡》和《报到证》,请您凭录取通知书到初中学校领取学生档案。
二、请您保持手机畅通,学院的班主任将通过电话(请注意是家校联系卡上的班主任电话)通知您相关录取信息及网上注册的注意事项,并请按班主任的要求加入到班级的微信群,学校会将各种注册、报到、防疫等信息通过该群发送给您。
三、网上注册前,请您首先通过手机的扫描功能(或下载扫描APP)将您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分别扫描成电子档。到照相馆或用数码相机拍摄本人近期数码相片,格式要求为白底2寸。
四、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请您通过班主任在微信群里发送的“注册流程小程序”,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上述材料。注意学院的网上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完成上述步骤后,点击“完成注册”。这时恭喜您成为中山市技师学院大家庭的一员,我们将在未来的五年时间里伴您成长、成才。如果您过期未完成注册,按市招生办的规定将注销您的录取资格,学院将无法为您办理学籍。
六、网上注册完毕后,学院将代收学生在读期间(在校四年)的意外保险费120元(每年30元/人)。请您按班主任的提示进入“云班级”小程序,在8月10日前通过“云班级”里的二维码扫码缴费,保险从8月24日零点开始生效。
七、在8月24日前,请您按疫情防控要求,到医院进行肺结核筛查(筛查结果证明在回校报到时提交)。
八、咨询电话:88260722、88868393
九、校区所在地:
1、东校区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文路72号(可乘013、050、090、098、208、K09、B10、B17路公交车到和景站下车或乘024、030、035、090、208、B10、B20路到帝璟东方站下车)。
联系电话:0760-88222667,88868393
2、北校区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马新工业园横石路(马新中学斜对面,可乘205、302、303、305、326、513、80、k07、k20、k21到黄圃公交枢纽站,再转乘310路公交车到达校区)。
联系电话:0760-23503667,23503928
2022年7月
十、中山市技师学院2022级新生收费标准
(一)教育性收费
1、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依据《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执行。
《关于印发《中山市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和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财教〔2013〕20号)、《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中教体〔2015〕2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报读我院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中的中山市户籍学生以及外省外市的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均免除一、二年级和顶岗实习年的学费。
2、收费项目
(1)学费:新生开学后,学院统一提交免学费申请资料。符合免学费标准的学生免除一、二年级和顶岗实习年的学费;不符合免学费政策学生,收费标准为:高耗专业:中级工2150元/学期,高级工2200元/学期;一般专业:中级工1750元/学期,高级工1800元/学期。
(2)住宿费:320元/学期(空调房)
3、缴费方式
按市财政局文件要求,学费、住宿费为国家财政收入,必须及时、准确上缴国家财政。按《关于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0〕273号)精神,发放国家助学金等各种补助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学院统一办理中职卡发放补助。学生注册后,学费、住宿费通过微信缴纳。
(二)其它费用
1、收费项目
(1)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
(2)校服:学院统一购买校服,各专业校服费用标准如下:
校区 |
系别 |
标准(元) |
校区 |
系别 |
标准(元) |
东 校 区 |
机械系 |
515 |
北 校 区 |
机电系 |
693 |
电气应用系 |
515 |
家电系 |
515 |
||
计算机应用系 |
515 |
现代服务系 |
515 |
||
汽车系 |
515 |
食品化工系 |
557 |
||
旅游服务系 |
515 |
(3)床上用品:整套费用为520元,包含:棉胎、被套、枕套、定型枕芯、棕垫、垫套、竹青席、冷气被芯、多功能整理箱、蚊帐、裘皮包装袋。
2、缴费方式
书本费、校服费、床上用品费,均直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分别给教材供应商、校服供应商和床上用品供应商。
2022年7月
十一、中山市技师学院2022年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申报须知
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关于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5〕16号)、《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5〕259号)、《关于印发《中山市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和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财教〔2013〕20号)、《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中教体〔2015〕2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就读我院的学生可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等优惠政策,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一)免学费申报材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农村(含县镇)学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等复印件;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低保证或低收入证等复印件;
3、残疾学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简称残疾人证)等复印件;
4、中山本市非农村户籍学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
(二)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低保证或低收入证等复印件;
2、残疾学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简称残疾人证)等复印件;
3、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简称680个困难县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等复印件。
(三)说明
学院将在开学后组织新生学籍注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工作,为更好地做好申报和审批工作,请各学生对照申报条件,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