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 2022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的通知》 (教高厅[2020]9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 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 号) 要求, 我校 2022 年将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规 定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为法学,计划招生 30 名,学费 6060 元/学年,学制两 年。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华南师范大学 2022 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 毕业生;
3.华南师范大学 2020-2021 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已获得学士学 位,目前尚未就业的往届生;
4.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2.5;
5.不招收第一学位为法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6.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适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三、招生办法
1.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 无需邮寄材料。即日起至 8 月 5 日 16:00 点截止(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信息采集表、报名材料 PDF文档、个人 1 寸证件照,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85211098@m.***.cn,报名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第二学位报考资料。
(1) 1 寸免冠证件照 (命名为姓名+证件照) ;
(2) 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为一个 PDF 文件 (命名为姓名+报名材 料) ;
a.按要求填写《华南师范大学 2022 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附件 1) ;
b.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
c.本科毕业证;
d.本科学位证;
e.大学本科期间成绩单 (加盖公章) ;
f.其他荣誉证书材料 (学校级以上) 。
(3) 考生信息采集表(附件 2,excel 文件形式,命名为:姓名+信息采集表)
注意事项:考生须明确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 假内容, 将取消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 取资格。
3、资格审查
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 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面试的具体时间及要求, 请保持报名表上联系 电话畅通。
四、面试及录取
通过初审的考生将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初定 8 月 7 日,具体事项 另行通知,如考生不按通知时间进行面试,视为放弃,按照面试成 绩从高到低拟录取,面试成绩 60 分 (百分制) 方为合格,面试不合 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入校管理
1.上课地点及所属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法学院。
2.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 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 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 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 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 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 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 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六、其它
1.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用品、用具自理;
2.招收学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 学籍管理按《华南师范大学 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3.学业期满,经考试合格者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证 书,符合派遣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11098, 传真电话:020-85213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