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3027
三、校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 525 号
四、层次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 历证书的院 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长征职业技 术学院专科 (高职) 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 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 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就业指 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 (市、 自治区) 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 (市、 自治区) 招 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 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所有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 3 个 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 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 一)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 (市、 自治区) 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 确定调档比例。
(二)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四)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 (市、 自治区) 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 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 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 自治区)的招生 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六) 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位次在前的考生优先录取,位次也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优先录取,位次和志愿顺序都相同,则全部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 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 (或平行志愿) 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 在实行“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学校 2022 年面向普通类招生的所有专业均没有选考科目限制,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八) 学校在浙江省的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章程执行。
十三、收费 标准
学费 标准
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等有关收费规定,学费 15800 元/年,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住宿 费标 准
六人间:每一位学生 1500 元/学年
四人间:每一位学生 2000 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 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5076883。
十六、网址及联系 电话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
电话:0571-85076777
传真:0571-85076628
十七、其他须知
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转专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