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 (需通过相应省份声乐类统一考试)
(一)培养目标:专业培养具有较高艺术修养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系统掌握声乐艺 术理论知识和演唱技能,胜任声乐演唱、声乐教学、群众文艺及演艺策划管理工 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要课程: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即兴伴奏、视唱练耳、合唱、表演、台词、 形体、剧目、中外音乐史、艺术概论、文学修养课程等。
(三)就业方向:国内各级各类专业演出团体专业演员;中小学、幼儿园音乐教师; 各级各类群众文化艺术团体专业培训教师 (文化馆、少年宫、艺术培训机构等); 电视台、电台、演艺公司节目制作、项目策划人员;企事业单位文宣、工会等部 门文化管理、音乐制作人员;新媒体、 自媒体独立音乐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