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湖州师范学院新生入学须知(收费标准)

日期:2022-12-14 19:25


2017级湖州师范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2017级湖州师范学院新生入学须知(2)

一、缴费指南
1.收费标准:学杂费标准请详见附表(2017级新生收费标准)。
2.缴费时间:自2017年9月1日起, 至入学报到注册止。为简化报到入学手续,请务必于9月15日前缴清相应学杂费。咨询电话: 0572- -2321567 (徐老师,9月10日启用)
3.缴费方式:
新生可以参照下列方式缴费:
★浙江省内新生(不含宁波)在浙江地区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缴费。缴费流程如下:在银行柜面告知学校编号(湖州师范学院08155) →学生学号(即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缴费→收取银行缴费回单(仔细核对缴费信息并妥善保管)- +到校凭银行回单办理注册手续。
★宁波地区新生缴费,请务必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完成缴费。缴费流程如下:告知学校编号(湖州师范学院12020789) →学生学号( 即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缴费→收取银行缴费回单(仔细核对缴费信息并妥善保管) - +到校凭银行回单办理注册手续。
★非浙江籍新生缴费:
①自助缴费机缴费:将学杂费存入建行卡(可以非学生本人建行卡),开学时在学校自助缴费机进行缴费。
②浙江省内建行网点缴费:新生可以选择到浙江省内建行网点柜面进行缴费,缴费方式与浙江省内学生相同。
③报到现场刷卡缴费:新生也可以在入学报到当天,持任一银联卡至缴费处选择刷卡缴费。
二、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了保证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以下省市的新生(陕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山西、甘肃、福建、青海、宁夏等),在接到我校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部分地区直接到国家开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新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宜。
2.就学地助学贷款:凡未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有助学贷款需要的新生,可持随我校录取通知书寄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资助手册中)到当地乡镇(街道)以及政府民政部门签字盖章。在新生入学后,由所在学院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再协助办理助学贷款相关手续。咨询电话: 0572- -2321147。
3.助学贷款汇缴信息:如新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请及时将助学贷款汇入我校账户。学校账户名称:湖州师范学院:账号: (非助学贷款学生禁止使用该帐号缴费) ;开户行:建行吴兴支行。请务必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专业名称,并在用途一栏填写“新生助学贷款"

★学生办理贷款金额若不足缴清学杂费,其剩余部分按照(缴费指南)③缴费方式缴清。例:张三学杂费6900元,贷款6000元由贷款银行直接汇款至学校账户,剩余900元按照<缴费指南>③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