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推免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专业代码、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日期:2022-12-14 20:45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院2023年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0401J4

女性教育学

120201

会计学

120404

社会保障

0301Z1

家政学

125300

会计(专业学位)

二、复试

我院今年推免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

(一)复试安排如下:

我院将拟于9月23日下午对已经完成预报名,并提交完整证明材料的入选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

入选复试的考生将在9月22日下午在推免生QQ群内公布。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将在推免生QQ群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提前加入推免生QQ群接收复试通知。

(二)复试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查验:

2.1.推免资格证明,须加盖院校公章(原件)

2.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3.每学期均注册的本科学生证(原件)

2.4.个人简历

2.5.本科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2.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2.7.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2.8.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2.9.其它补充材料(复印件)

请考生在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预报名后,于9月22日中午12点之前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或者拍照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打包发送至邮箱:yuxuangu@***.cn。电子邮件的主题为“女性教育学/会计学/家政学/社保/会计-姓名”,所有电子版材料一并压缩打包作为邮件的附件,附件命名格式为“女性教育学/会计学/家政学/社保/会计-姓名”。

三、录取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通知复试合格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和进行相关操作。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直博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备案。

四、学院支持政策

参照学校推免生招生简章里的支持政策。

五、咨询及申诉

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3598777

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3598771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

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