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推免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考试成绩、填报志愿、招生计划)

日期:2022-12-14 20:46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院2023年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复试

我院今年推免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

我院将根据生源情况组织两个批次的复试,首批9月21日(预报名在21日前的考生),第二批9月26日(预报名在21日及之后的考生),具体复试安排将在QQ群另行通知。请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加入2023教师院推免复试QQ群,群号,申请理由:报考专业+姓名。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1.已具有推免资格(后期能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在系统进行录取操作);

2.已提交电子档材料至指定邮箱;

3.已在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进行预报名。

(二)材料提交

复试前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查验:

1.身份证(正反面)、每学期均注册的本科学生证;

2.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个人简历;

4.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

6.校级以上获奖证书。

请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或者拍照后,建在同一文件夹内,压缩后命名为“2023推免+报考专业+姓名+本科院校”,并发送至以下邮箱: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2)

*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生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我校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拟录取资格。推免生申请者在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我院组织的网络远程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录取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通知复试合格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和进行相关操作。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备案。

四、咨询及申诉

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5891887

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5891829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

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