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艺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硕士工作章程(招生专业目录)

日期:2022-12-16 09:08


  • 山东艺术学院2023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教学〔2006〕14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 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 2023 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章程。

    一、接收推免生名额及专业

    我校2023年接收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名额不 超过80人。具体接收专业可参见山东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目 录 ( 全 日 制 学 术 学 位 、 全 日 制 专 业 学 位 ) ( 网 址 :https://graduate.***.cn/)。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 一)具有推免资格的全国综合类大学以及专业艺术院校的全日 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不含专升本),且取得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

    (二)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 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 记录。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 一)9 月 11 日,我校通过中国研招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 务系统”,网址:https://yz.***.cn/tm) 公布接收推免生工作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

    (二)9 月 28 日 (具体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为准),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可登陆“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逾期填报的 (以系统时间为准),将视为无效申请。

    (三) 9 月 29 日,我校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 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 通知。推免生须在24 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 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 10 月 8 日-9 日,同意接受复试的推免生参加我校各二级学院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方式以我校各二级学院具体安排为准。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包括专业成绩与面试成绩,专业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 ,80 分为合格线。未经复试的推免生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五) 10月 9 日,各二级学院将复试相关材料 (包括专业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试题、答卷、保密协议书以及录像光盘等) 报送研究生处。

    (六) 10 月 9 日,研究生处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 10 月 10 日,学校召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八) 10 月 10 日,研究生处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传复试成绩并发送拟录取通知。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后方可被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 10 月 10 日,我校对推免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免 生拟录取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四、其他事项

    ( 一) 拟录取的推免生须进行体检,在入学报到时提交由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二)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执行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执行信息公示制度、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复议制度等。学生如对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有异议,可向研究生处申诉;在接收工作中如发现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可直接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申诉电话:0531-86522235

    举报电话:0531-8652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