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湖州师范学院新生入学须知(收费标准)

日期:2022-12-16 13:36



2018级湖州师范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2018级湖州师范学院新生入学须知(2)

一、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保证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接到我校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部分地区直接到国家开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新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宜。
2.就学地助学贷款:凡未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家庭经济困难、有助学贷款需要的新生,可持随我校录取通知书寄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资助手册中)到当地乡镇(街道)以及政府民政部门签字盖章。在新生入学后,由所在学院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再协助办理助学贷款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 0572-2321 147。
3.助学贷款汇缴信息:如新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请及时将助学贷款汇入我校账户。学校账户名称:湖州师范学院;账号: 33001 (非助学贷款学生禁止使用该帐号缴费) ;开户行:建行吴兴支行。请务必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专业名称,并在用途一栏填写“新生助学贷款"★学生办理贷款金额若不足缴清学杂费,其剩余部分按照《缴费指南》③缴费方式缴清。例:张三学杂费6900元,贷款6000元由 贷款银行直接汇款至学校账户,剩余900元按照《缴费指南》③进行缴费。
二、住宿
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标准为: 1600元/生/学年(4人间),1200元/生/学年(5人间),以上均有独立卫生间。新生报到后,由所在下属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成长成才环境,学校规定,新生在大一期间不能自备电脑进公寓。床上用品可在报到时向经学校招投标许可的供应商直接购买,也可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