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管辖派出所通知,请各院系于10月3日至10月14日前将2022级新生户籍迁移手续和迁移学生名单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以各院系为单位报安全工作处,邮箱@***。
要求:
1、户籍迁移只限当年一次,过期按自愿放弃处理。
2、河北省内学生需交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外省学生需交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张。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请务必按要求抓紧办理,注意不要漏收漏报,公安机关每年只审批一次,过期不再补办。联系人:袁智超,联系电话:。
电子版格式:
院系:
安全工作处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