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收推免硕士章程

日期:2022-12-16 12:49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创建于1960年,是原国家对外贸易部直属高校,1986年获批硕士授予单位,1994年由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商务部前身)划归上海市管理,2013更名大学,2021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成为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地方高校,正向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类大学迈进。长期以来,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以学术为魂”办学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水平、国际化、特色鲜明”办学定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我国政界、商界和学界输送了8万余名国际经贸人才,被誉为“中国对外经贸人才的摇篮”。学校在2019年QS中国内地大学百强榜位列82名。2020年软科中国财经类大学排行榜位列第10名。

学校现设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法律、工商管理、金融、国际商务、会计、翻译、应用统计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获评B级。在2020年软科中国学科排名中,我校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居前20%,理论经济学、法学、统计学进入前30%。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其中包括WTO讲席教授等省部级以上人才70余人次,国家级、上海市教学团队4个。学校为全球首批、国内唯一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教席单位和“区域合作伙伴”,与多个国际组织、著名科研机构和100多所国际知名院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联系。现有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10个,教育部备案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3个,上海高校智库3个,其中2个智库分别入选CTTI高校智库百强榜单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智库委员会中方成员单位。

2010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被教育部确定为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资格高校之一。202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93名。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一、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共有41个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以及13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除工商管理MBA(全日制、非全日制)、会计MPAcc(非全日制)、金融MF(非全日制)、资产评估MV(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旅游管理MTA(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外,其余各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2023年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人数见10月中旬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二)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具有所在高校的推荐资格。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参加总分为100分的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参加总分为710分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小语种考试的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

(五)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

(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一流大学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有推免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2.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3.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论文与本科专业或报考研究生专业相关,署名为第一、二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推免流程

(一)9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确定),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申请。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通知;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者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受复试通知;

(三)各学院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和地点,组织推免生进行复试(复试预计于10月中上旬完成,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或学院网站公布复试通知为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

(五)接受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将被我校拟录取为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于2023年6月左右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

(一)复试时需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登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5.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6.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和专业课面试二项内容。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23年硕士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参考书目》。

(三)复试成绩评判方法

复试考官根据推免生的复试面试表现独立打分,复试考官独立打分的平均值为推免生复试的最终成绩,推免生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推免生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一)我校将于2023年6月左右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二)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如出现以下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1.入学前推免生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2.推免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录取资格;

3.推免生因受到本科高校处罚处分或触犯刑事犯罪等,被本科高校取消推免资格,取消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109室邮编:201620电话:021-67703622

各学院联系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页发布的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各学院联系方式。

(二)考生申诉、监督渠道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wjc@***.cn。

七、其他

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如有变动,以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