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硕士考试复试

日期:2022-12-16 19:07



护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为依据,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护理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日程及时间安排

1.时间安排:2022年4月5-7日

时间

内容

地点

参加人员

4月5日下午14:00-15:00

专业课笔试

线上笔试

全体考生

4月6日上午8:30-13:00

综合面试及外语能力测试

线上面试

全体专业型硕士考生

4月7日9:00-15:00

综合面试及外语能力测试

线上面试

全体学术型硕士考生

2.程序步骤

资格及材料审核→ 专业课笔试 → 综合面试及英语能力测试 → 录取结果公示 → 体检

二、 考生需具备的软硬件条件及要求

1. 软硬件条件

远程复试相关准备工作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发布的《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备考指南》

2. 网络远程软件的测试时间

考生测试时间为4月2日;

三、网络远程资格审查

1. 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形式

网络远程资格审查通过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上传,具体方式参照校研究生院通知。

2. 提交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交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 准考证;

(2) 个人简历

(3) 本科学历证书(往届生提交);

(4) 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交);

(5) 学生证(应届生提交);

(6)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7) 本科阶段成绩单(需有红章);

(8) 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需有红章);

(9) 外语证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10) 复试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11) 复试通知书;

(12) 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

(13) 社会实践证明材料;

(14) 获奖证明材料;

(15) 本科毕业论文;

(16) 科研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17) 其他相关材料:

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原件(初试前未寄到我校的请复试前邮寄到报考学院);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批准书和退役证的扫描件/照片。

以上材料原件需于入学时交验,考生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5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注: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3. 提交材料时间

考生材料提交时间为3月29日14:00-3月31日14:00;

四、复试安排

1. 复试组成及成绩比例

2022年护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材料评价、综合面试及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三个部分,均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专业课笔试占40%,材料评价(综合素质材料评价及学术能力评价)占10%,综合面试及英语水平能力测试占50%。

2. 复试内容及评价标准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为临床护理综合考试,总分100分,综合考试科目包括《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

笔试方式及流程:利用腾讯会议、钉钉、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具体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发布的《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备考指南》。

考生应妥善保存复试笔试答题纸等相关材料原件,并于考试结束当天将考试材料寄送至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并将快递单号告知学院

(2)材料评价:包括综合素质材料评价及学术能力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

② 身心健康情况;

③ 非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实践经历。

学术能力评价:

① 既往学业及一贯表现评价;

② 科研能力评价;

③ 实践技能评价。

由资格与基本素质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分。

(3)综合面试及外国语能力测试

科硕面试时重点考察学生的护理研究思路、对专业新进展、新信息的了解以及对专业的认识,侧重对学术基础、知识结构、创新能力的考察;专硕面试时重点考察学生的临床思维、发现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综合面试的方式:

利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络平台,面试小组进行视频面试,评分。

考生端操作:

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发布的《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备考指南》。

3. 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 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照政治、外语、业务课的顺序依 次比较单科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根据复试成绩排名及各地区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3)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根据国家下达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总体规模,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办理,加分项目不累计。

(5)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7)成人应届、同等学力及跨门类报考中医学各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加试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8)我校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考生需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至各学院招生管理部门,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入学后将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9)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与办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10)对于申诉的考生,有必要可再次组织复试。

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上公示的具体网址

关于复试相关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yanjiusheng.***.cn。

调剂的条件、程序及时间安排

详见我校研究生官网后续通知。

考生咨询

护理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为:010-53912287,若咨询或有异议可发邮箱:

八、免责声明 

1.远程复试期间,我校将保障学校端的软硬件设备及网络通畅,也将协助考生进行提前远程复试测试,如果复试期间出现非学校端原因的意外,并导致影响评定甚至无法评定考生复试成绩的,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免责范围,北京中医药大学不承担相关责任,特此声明。

2.研究生招生复试属于国家考试,考生不得私自录像、录音、录屏。若考生违反规定私自进行录像、录音、录屏,北京中医药大学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并且,此种未经允许获得的影音材料不得作为申诉依据,考生申诉时应以学校端的录像、录音资料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