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管理(学制4年)
本专业于200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招生院校,旨在培养专业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文+农林牧”复合应用型管理人才。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毕业生就业于内蒙古党校、天津理工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伊利集团等企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2012年开始招收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现有专任教师由来自南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兰州大学、内蒙古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的博士、硕士组成,是一支富有活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校内设有电子政务、公共危机管理等课程实验室,校外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等单位联合建立了专业实习实践基地。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学、管理学原理、行政管理学、行政组织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电子政务理论与实践等。
二、社会工作 (学制4年)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社会工作理论基础、熟练的社会工作实务能力,达到社会工作职业规范和专业标准要求的复合应用型人才,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现有专任教师8人,由来自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信州大学、日本千叶大学、吉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的博士、硕士组成。校内设有综合社工实验室,校外与多家社会工作机构和政府机关建立了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就业方向有民政、司法、企业、学校、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等部门,以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工作伦理、社会心理学、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等。
三、法学(学制4年)
本专业于2005年开始招生,旨在培养复合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专任教师共13名,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辽宁大学、内蒙古大学、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分校等国内外知名院校。数名教师兼任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等,是一支朝气蓬勃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基础理论的同时,更重视学生实务能力的提高。校内设有模拟法庭,校外与自治区范围内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联合建立协同育人基地。学生曾多次在自治区高校法学辩论赛、法学知识竞赛中取得佳绩,学生社团“法律援助服务站”在中小学普法宣传、青少年法律援助等方面开展了丰富的社会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宪法学与民族区域自治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理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