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考生复试预通知

日期:2022-11-23 12:51


宁夏医科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考生复试预通知

我校研究生复试将分类分时段开展,现将考生在复试前需了解并应做的相关准备内容通知如下, 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一、复试时间

1.一志愿复试: 预计在三月下旬进行。

2.调剂复试: 一志愿复试拟录取结束后, 按照各专业的缺额情况开展调剂工作, 此前将在学校网页公布拟调剂专业, 预计在四月上旬进行,并于四月底前完成。

二、复试批次

一 志愿复试安排在首批进行, 考生是成绩达到《2022 年全 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且符合 我校对报考专业考分和分专业招生计划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具体人员名单将于近期公布,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招生信息网网站通知。

调剂复试在一志愿复试结束后进行, 请关注“全国硕士生招 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和我校调剂信息。

三、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将在复试前公布, 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通知通告栏”。

四、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五、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英语 ( 听力和口语)、专业笔试 、面试 (含思政 、心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仅对“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中 医、护理、公卫、药学”的专硕考生) 等环节, 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设定具体内容。此外,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 考生,还须参加由所报考的学院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且不同于初试科 目。

六、其他相关准备

( 一 ) 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 一律不予参加复试 。 审查条件以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备好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后续在接到复试通知后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材料及档案证明材料。

(1 )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需提供:

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专升本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档案部门公章或单位章的省教育厅专升本录取名册。

(2) 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需提供:

毕业证; 学位证;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凡初试成绩合格进入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将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复审, 凡不符合资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若考生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考信息 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加试为笔试, 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5.按“定向就业”方式报考的考生 (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需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同意定向培养证明。

6.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指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 网报时已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 除以上要求外, 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工作证明、提交户 口簿首页、户 口簿本人信息页、在职证明等。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在提供学籍学历材料及档案证明材料的同时, 还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退出现役证》。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符合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上面要求材料外,提供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

9.复试收费及缴费办法另行通知。

(二 ) 网络远程复试准备

应在安静、封闭、光线适中且网络条件良好的房间进行面试,房间要保持整洁、干净, 除复试必需设备之外不得摆放其他电子 设备、不得留有任何书籍, 并确保面试期间单独在场。


(三 ) 考试设备配置准备

采用“双机位”模式进行复试, 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 手机或电脑均可 。一台设备 (最好是电脑) 从正面拍摄, 另一 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1.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 。不可以使用耳机, 如 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 可直接使用 。如果是 普通PC 电脑, 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 麦克风 、音箱, 可正常进行视频软件视频通话功能。

2.手机需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 建议准备手机支架 。考生须将手机屏幕锁定设置成“永不”。

3.考生需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 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确保余额充足 。考生应做好三种网络准备方案: 有线 网络、无线网络、手机 4G/5G 热点,建议电脑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七、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复试由各二级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为更加安全、便捷、高效地服务考生, 特提供以下联系方式, 如有需求可在工作 日 的工作 时间段内联系相关部门。

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临床医学院 ( 总医院)0951-6744022
基础医学院0951-6980100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0951-6980141
中医学院0951-6880712
护理学院0951-6880519
口腔医学院
药学院0951-6880693
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0951-6980240
中医药现代化重点实验室0951-6880571
生育力保持重点实验室
上海公利医院
第二临床医学院 ( 市医院)0951-6192223
第三临床医学院 ( 区医院)0951-5920219
公共管理研究中心
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0951-6880611
研究生院0951-698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