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 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上海市教育 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 通知》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 相关条款规定, 制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 衡量,择优选拔, 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宁缺毋滥;
(二)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 心任务的原则, 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和实 践能力的人才;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 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健康的原 则。
二、组织管理
(一)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 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设校研 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工作。
(二) 校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组根据有关规定对全校研 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 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由学院党 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成员一般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宣传、 纪检监察等有关工作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根据学校 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招生专业目录; 负责本单位硕士生 招生宣传、复试选拔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负责 组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命题、阅卷、评 分等工作,并对考试结果负责;负责本单位硕士生招生信息 公开及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等;负责应对学院研究生复试 全程中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疫情防控、 申诉处理等工作。
三、复试工作
( 一) 组建各专业复试小组。
1.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 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成立若干专业复试小组,并采取切实 有效措施,加强对复试专家和复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保 密意识方面的培训, 全覆盖签订保密协议书,严肃招生纪律, 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坚 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各学院要落实“三随 机”制度,随机分配同一专业不同复试组的组成人员、 随机 确定考生复试次序、 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确保复试规范公平。
2. 专业复试小组由 3 名以上考官组成, 组长由学科带 头人或学位点负责人或学术骨干担任,每个小组配备 2 名以 上工作人员(由组长单位配备)。
3. 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强调具备公正、廉明的职业道德, 负责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复试工作人员负 责以录像的形式记录复试过程,以录音和录屏的形式记录复 试内容, 特别是复试考官所提问题和学生答题内容。复试记 录在复试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存, 自统一交付保存之日 起保存期为 3 年。
4.专业复试小组应与考生逐一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 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 加强复试督察与纪律监督。学院应另行设立学院复 试监督巡视组,对复试规定、保密纪律、调剂录取等研招关 键风险点执行情况进行的督察巡视,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 按照回避原则, 有亲属报考或与考生存在利益关 系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不 得以任何方式对考生进行咨询和辅导, 不得泄露考试内容或 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试监督巡视组和专业复试 小组成员名单须在复试开始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学校 2022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 考生应提前阅读《2022 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考场规则》,并按照要求进行复试“双机位”设置。
(一)远程网络复试平台
各专业复试小组统一采用“中目”平台进行复试, 同时 采用“腾讯会议”作为应急备用平台。 考生应根据我校招生 学院的测试安排对“双机位”“双平台”提前安装、 提前调 试, 并熟练操作。
(二)分批次、分类别有序复试。
1.无需调剂的专业 3 月 26 日(本周六)举行复试。
2.需要调剂的专业,在 3 月 31 日后陆续开展复试。具 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复试程序
复试开始前由学院工作人员完成考生“两识别”“四比 对”资格审查与身份认证,检查考生应试环境, 并引导考生 宣读诚信承诺书。
( 一)复试
复试考官在考查考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的基础上, 着重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 综合素质、思想品德、未来发展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对于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还将进行英语面试, 着重考核 考生英语朗读、翻译方面的能力。
(二)复试成绩评判方法
1. 每个复试教师应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独立打分,由 专业复试小组组长在复试结束时综合每个复试教师的独立 打分分数,评定每个考生的最终分数。 考生的最终分数应反 映在考生的复试审查汇总表上。
2. 复试满分成绩为 100 分。
3. 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 干课程。
六、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一)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 计划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 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二)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 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人文社科类专业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三)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考生进入 复试的初试成绩, 单科分同国家线,总分在国家线基础上降 低 15 分。
(五) 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 3 月 24 日 (周 四) 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七、破格复试
2022 年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
八、录取标准
根据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录取的有关管理办法,2022 年研 究生总成绩核算方式如下。
(一) 总成绩=折算成 100 分的初试成绩×70%+复试总成 绩×30%。
(二)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 者以及同等学力 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60 分以下) 者不予录取。
(三)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各 专业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九、录取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各专业复试小组汇总复试成绩后 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批 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后报上海市教育考 试院。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 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 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 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 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 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 机构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21-67701148;
校 纪 检 监 察 机 构 联 系 电 话 :021-67703010;
十一、其它
(一) 录取考生入学后调取人事档案进行政审, 政审不 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 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 入学后 3 个月内, 学校按照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 格的,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 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 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 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 因考生个人疏忽等 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 本方案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 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