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日期:2022-11-23 12:05


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播音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 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 音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播音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 说明。

一、考试性质

播音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 分,着重考查考生是否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主持类专业招生 的基本要求,为高等学校选拔播音主持类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 据。

二、考试科目

我省 2023 年播音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试科目为自备文 学作品朗诵、新闻播报、即兴评述三科。每科按照满分 100 分 评分。总成绩=(自备文学作品朗诵×30%+新闻播报×30%+即兴 评述×40%)×3。三科总分为满分 300 分。

三、 考试形式

采用现场面试形式。

四、 考试内容

1. 自备文学作品朗诵:通过朗诵自备文学作品,考查考生 音质音色、普通话语音与吐字发声,以及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语言表现力等。

2.新闻播报:通过对指定新闻稿件的播报,考查其对新闻 语体的理解能力、把握能力和表达能力。

3.即兴评述:通过对命题话题的即兴评述,考查考生在特 定语境中口语表达及语言组织能力,话题驾驭能力、临场心理 控制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及思维深度广度,考查考生对社会问 题、生活现象的认知程度和辨别能力,考查考生的气质修养、 上镜效果、着装举止等。

五、 考试要求

1. 自备文学作品朗诵文稿考生自备,体裁、题材不限,脱 稿朗诵, 限时 1.5 分钟, 约 250 字。

2.新闻播报、即兴评述题目考试现场随机抽取,新闻播报 限时 1.5 分钟,约 350 字,即兴评述时间应控制在 2—3 分钟。

3.服装自备, 服装上不得有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 logo 或图 案。

六、 考试时间

播音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 12 月 19 日进行。

以上说明仅适用于我省 2023 年播音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 年 10 月 28 日